【经营服务性收费】六安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发布时间:2021-05-24 09:57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六安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方式)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标准见 六发改价格函〔2019124
六发改价格〔2018〕267
六发改价格〔2019〕238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标准详见定价文件 六发改价格函〔202124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城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二、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运费收入的6%-10% 六价业〔20128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交通运输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0.8-1.8元/人.次 六价业〔2006〕71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交通运输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务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前期物业 0.35-1.3元/平米.月 六价业〔2012〕40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1.9元/床.日;0.12元/人次;3-8元/天 六价业〔2008〕54 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 生态环境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注:
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
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0年底。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