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税务局社会满意度大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行动任务 | 实施 层级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任务类别 | 主要任务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市局) |
配合单位 (市局) | ||
(一)讲准讲透税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能懂会用 | 1.抓好宣传解读 | 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综合采用“云讲堂”、纳税人学堂、“税务干部讲政策”课程直播、在线答疑、编发指引等方式,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 | 市 |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纳税服务科 |
法制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2.精准推送政策 | (1)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深入分析咨询热点问题,及时制作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产品,依托电子税务局或税企直联互动平台,运用大数据匹配适用的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精准推送。 | 市、县 |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 纳税服务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指导和帮助纳税人快速办理税费业务。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3.准确答复咨询 | 拓展纳税咨询智能化建设,加强政策咨询支撑团队力量,强化办税服务厅和12366热线咨询人员培训,统一咨询答复口径,提高解答的准确性、有效性。 | 市、县 |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 纳税服务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 4.简化优惠办理手续 | 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动态公布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税费事项清单,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加快推行“免申即享”政策落实模式,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实现 |
5.确保优惠应享尽享 | 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帮助其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处理。 | 市、县 | 税收风险管理局 | 法制科 征收管理科 纳税服务科 各相关部门 |
6月底前实现 | |
6.强化政策落实保障 | 做细做实减税降费包保服务,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送政策、送服务、问需求、解难题,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遇有重大税费政策出台,设立网站宣传专栏、12366热线等咨询专席、办税场所咨询专岗,对政策落实情况实行督查督办,同步纳入“四送一服”工程,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办公室 财产和行为税科 法制科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提速提优税费服务,增进纳税缴费便利便捷 | 7.增强线上渠道服务能力 | (1)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移动APP、自助终端功能,研析进厅的纳税人缴费人及办理的税费事项,细分改进措施,引导辅导线上办理,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企业网上办理业务量占比提升到94%以上。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征收管理科 税收风险管理局 信息中心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 |
(2)落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两级运维”工作机制,快速应对处理本级运维问题。 | 市、县 | 税收风险管理局 | 所得税科 信息中心 |
持续推进 | ||
(3)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程网办,力争实现网上缴费全覆盖。 | 市、县 |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 纳税服务科 | 12月底前 | ||
(4)推广电子发票,根据税务总局部署,2021年完成我省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 | 市、县 | 货物和劳务税科 | 征收管理科 纳税服务科 信息中心 |
12月底前 | ||
(5)将纸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一日送达率提高到80%以上。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6月底前 | ||
8.提升线下场所服务质效 | 严格落实服务制度和规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言行规范、文明有礼的贴心服务。加快智能办税厅建设,优化“在线式”实名办税、“智慧式”引导办税、“一站式”体验办税等功能。实行“5Q”质量监控管理,将办税服务厅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以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办税场所安全高效。建强个税专区、专票电子化、线上办税系统等服务团队,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办税服务厅兜底作用,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要求。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货物和劳务税科 所得税科 人事教育科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9.推进办税缴费通办联办 | (1)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办税缴费通办联办集成办,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一体、高效、便捷服务。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征收管理科 信息中心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2)落实长三角“最多跑一次”清单,将税费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比例提升到100%。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4月底前 | ||
(3)推进不动产交易税费集成办理,2021年,全面推进市、县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力争全省所有市、县实现信息共享条件下的“一窗办理”以及“一网通办”。 | 市、县 | 财产和行为税科 | 纳税服务科 征收管理科 信息中心 |
12月底前 | ||
(4)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 | 市、县 |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 纳税服务科 | 12月底前 | ||
(5)落实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六个一”体系。 | 市、县 | 征收管理科 | 纳税服务科 货物和劳务税科 |
持续推进 | ||
(6)便利税务注销办理,压缩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实现分支机构注销即办。 | 市、县 | 征收管理科 | 纳税服务科 各相关部门 |
7月底前 | ||
10.简化税费申报环节手续 | (1)落实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 市、县 | 财产和行为税科 | 各相关部门 | 7月底前 | |
11.压缩高频业务办理时长 | (1)将纳税人申请的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5项主要限时办结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在税务总局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20%。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货物和劳务税科 所得税科 收入核算科 征收管理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将审核两类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 | 市、县 | 货物和劳务税科 | 收入核算科 | 6月底前 | ||
(3)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 市、县 |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 纳税服务科 | 6月底前 | ||
(4)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异议申诉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加强对异议申诉处理及回复质量的后续管理。 | 市、县 | 税收风险管理局 | 所得税科 纳税服务科 |
6月底前 | ||
12.加强征纳双方良性互动 | 全面推广应用税企直联互动平台,打造集“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引导、快捷交流、多维分析、决策支持、全程管控”于一体的征纳互动新模式,2021年底前,平台推广普及率达到80%。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常态化沟通,通过包保服务、上门走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增进线下良性互动。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征收管理科 信息中心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四)优化强化税务执法,促进税收领域公平正义 | 1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 (1)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严格落实“12个必须和12个不得”事项清单,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 | 市、县 | 收入核算科 | 法制科 纪检组 |
持续推进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动辄停票的随意执法。落实税收权责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进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市、县 | 法制科 | 各相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提高执法规范性。 | 市、县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 法制科 纪检组 |
持续推进 | ||
14.柔性执法维护权益 | (1)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 市、县 | 法制科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纳税服务科 纪检组 |
持续推进 | |
(2)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法制科 征收管理科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前 | ||
(3)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 | 市 | 纳税服务科 法制科 |
征收管理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5.强化分类精准管理 | (1)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 市、县 | 征收管理科 税收风险管理局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加强执法任务统筹,坚持无批准不进户,避免重复入户、多头检查。 | 市、县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 法制科 纪检组 |
持续推进 | ||
(3)实行风险疑点数据推送扎口管理,统筹减少推送批次、单户频次和累计户数,同步推送风险处理指引。 | 市 | 税收风险管理局 法制科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4)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实行纳税信用提醒服务,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 持续推进 | ||
(5)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 市、县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 纳税服务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五)树立树牢大局意识,构建全程全员服务格局 | 16.开展作风大排查 | 突出党建引领,开展作风问题大排查,坚决克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态度差、事难办等现象,树牢全员服务、全程服务、全方位服务的“大服务”理念,树立“深、实、细、严、快”作风,塑造“亲清”税务形象,切实增强“人人是窗口、事事关满意”的责任感。 | 市、县 | 系统党建工作科 | 纪检组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纳税服务科 |
12月底前 |
17.开展问题大剖析 |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全国、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结合各级审计巡察、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对照指标,找出差距和原因,分众化、对象化、层级化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做到补短板、强弱项、重攻艰、促提升。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纪检组 |
6月底前 | |
18.开展需求大响应 | 建立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常态化征集、清单化管理和快速化响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清单,主动认领,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6月底前 | |
19.开展服务大监督 | (1)加强明查暗访,强化投诉管理,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查严办,纳入绩效考评。 | 市、县 | 纪检组 法制科 纳税服务科 |
考核考评科 | 6月底前 | |
(2)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整治作风纪律突出问题,对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 市、县 | 纪检组 | 各相关部门 | 6月底前 | ||
20.开展服务大协作 | (1)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纪委监委汇报沟通,争取理解支持。 | 市、县 | 办公室 | 法制科 人事教育科 纪检组 |
持续推进 | |
(2)密切与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对接联系,推动税收共治。 | 市、县 | 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 法制科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3)引入社会化服务力量,参与税收志愿服务等活动,共同构建协税护税网格。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行动举措 | “党建引领送春风”专题活动 | 市、县 | 机关党委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领导表率提质效”专题活动 | 市、县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4月底前完成选点、建群。常态工作持续推进 | ||
“青年突击解难题”专题活动 | 市、县 | 系统党建工作科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沉浸式体验补短板”专题活动 | 市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4月底前 | ||
“实事清单解民忧”专题活动 | 市 | 纳税服务科 | 各相关部门 | 市局4月上旬 |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