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41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调味品、乳制品等8类食品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霍邱县美佳乐快餐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霍邱县徐宏分干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金寨县郭汉芹蔬菜批发零售店销售的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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