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1 | 六安市东方米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0057854571XR | 任余成 | 六统罚决字〔2024〕1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警告,并处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0.1 | 2024-7-22 | 2025-7-22 | 六安市统计局 |
2 | 安徽宇宸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5MA2WEY2011 | 金松 | 六统罚决字〔2024〕2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警告;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警告,并处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0.1 | 2024-7-22 | 2025-7-22 | 六安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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