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说明:我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由各县区具体受理、审核、公示、发放,市级人社部门不负责具体业务经办。
1.政策依据
①《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②《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③《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2.对象范围
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各类经营主体、居家就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
3.政策申请条件
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各类经营主体、居家就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
4.政策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
①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②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各县区人社局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6.办理地点(方式)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
7.咨询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8.监督投诉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