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种子应遵守哪些植物检疫规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16 16:27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生产经营种子应遵守哪些植物检疫规定?

答 复:

1.种子繁育单位或个人新建繁育基地之前,应当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并在生产前申报产地检疫;2.凡种子或其他繁殖材料无论运往何地,在调运前都必须经过检疫,取得由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3.未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未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生产种子和繁殖材料的,因违反规定引起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的或者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由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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