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住建局 征集时间:[ 2022-01-19 00:00 ] 至 [ 2022-02-18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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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本着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绿色环保的原则,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18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2220室 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 曹晨(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字样。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b0564@126.com。

(四)联系电话:0564-3925796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自2017年我市民用建筑全面应用可再生能源以来,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近几年,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要求、应用技术、设备等不断升级,原《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通知》(六建科函〔2017〕300号)难以满足发展要求。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依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全市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利用不少于1种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规模、功能属性、及使用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太阳能、空气能、风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用于建筑采暖、制冷、照明或热水供应等。

二、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具备浅层地热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三、新建居住建筑宜优先采用太阳能或空气能等热水系统;有条件的也可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辅以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用于无自然采光的地下车库及公共交通空间照明,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规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

四、可再生能源应采用建筑一体化技术,并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五、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化设计,做到结构安全、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维修方便。

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时,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七、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情况作为专项验收内容,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

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日常监督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范围,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得予以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通知》(六建科函〔2017〕300号)同步废止。本《通知》要求与国家和本省发布的相关现行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925796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2220室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李大师:建议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能源利用率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3月15日 15时8分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18日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与否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李大师

建议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能源利用率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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