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7240156349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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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何地缴纳医保费用相对适宜的问题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09-24 17:01 |
来信内容: |
当事人户籍地为六安市叶集区,工作地为六安市霍邱县(常住),日常就医均在霍邱县境内,想咨询医保缴费在霍邱缴可以吗?如果回到户籍地缴费影响后期在霍邱就医及费用报销吗(报销程序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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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霍邱县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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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26 10:4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医保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号)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但根据文件规定,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限参保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7号)精神,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您在六安市内参保,原则上报销政策和经办流程无差异。叶集区和霍邱县都执行的是六安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医保政策,缴费标准一样,报销政策一致,没有区别,缴费地的选择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有疑问,请联系叶集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564-5129600;霍邱县医保局,电话:0564-271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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