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六安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农水科发布时间:2021-01-05 17:46

六安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组织方式

2020年,六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护任务涉及所辖7个县区。按照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水农函〔2019〕808号)》要求,我局在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基础上,严格对照年度考核文件中的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完成市级审核和自评。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2020年实施情况

目标任务:2020年,省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3816万元,用于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开展水源保护、水质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目标为12.5万人。省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369.7万元,用于养护集中供水工程398处,覆盖供水服务人口383.04万人。

进展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工程建设投资3.02亿元,包括11处规模以上水厂新改扩建工程,14处小型集中供水升级改造工程,44处管网延伸和9处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新增和巩固提升供水受益人口27.4万人。截至9月底,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全面完成,维修养护集中供水工程402处,覆盖供水服务人口402.69万人,同时,市级配套355万元,县区配套1561万元维修养护资金,补足维修养护资金缺口,确保工程良性运转。

(二)十三五期间实施情况

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省下达六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投资计划为6.02亿元,用于解决113.26万人(其中贫困人口223217人)的饮水问题,对556处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实际完成:十三五期间,六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16.23亿元,实施了19处规模以上水厂改扩建、363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和519处管网延伸工程,新增和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达265.0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7.26万人)。累计投入1.1亿元用于农饮设施的维修养护,共维修养护农饮工程846处。

(三)全市农村自来水入户率情况

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我市农村供水人口498.05万人,其中,农村集中供水人口458万人,分散式供水人口40.05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集中供水人口中,规模以上工程供水人口406.5万人,占农村供水人口比例82%,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51.5万人,占比10%。

2.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87万人,已通自来水66.08万人,未通自来水2.79万人,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96%。集中供水贫困人口中,规模以上工程供水贫困人口54.04万人,占贫困人口比例79%,小型集中供水贫困人口12.04万人,占比17%。

(四)工程数量和运行主体

1.集中供水工程

(1)工程数量:全市共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41处,总设计日供水规模可达52.56万吨,其中,规模以上水厂9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747处,包括千人以上供水工程121处和千人以下供水工程626处。

(2)运行主体:全市94处规模以上水厂,有63处由乡镇委托个体工商户或小型私营企业进行管理经营;有12处由县区水利部门、住建部门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经营或直接管理经营;有19处先期主要由私人投资建设,由投资人进行管理经营;747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分布在山区,由乡镇、村委会直接管理或委托专人管理经营。

2.分散供水工程。全市共9.79万处分散供水工程,其中浅井工程8.33万处,高位引水、引泉工程1.46万处,分布在438个行政村。分散式供水工程由用水户自用自管。

(五)2020年水质达标情况

根据市卫健部门提供数据,2020年全市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提高至94%,比2019年水质达标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2018年我市水质达标率为87%)。

三、自评赋分情况

(一)自评结果

对照《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中各项评价指标,我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层层落实,认真细致开展前期工作,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县级投资计划及时下达至单项工程,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贫困村通水、贫困人口饮水台账,严格执行基建“四制”进行建设管理,年度建设和管护任务已按批复内容全面完成,超额完成下达省下达计划任务,按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及时发挥工程效益,落实运行管理单位和管理规章制度。自评得分为99.64分。

(二)分项情况

1、项目投入(满分17分)

本项自评得17分。项目立项:得13分,其中市政府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市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得2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已签订,“三个责任”已落实并公示得2分;市、县(区)均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2019年11月底前均出台了农饮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等,得4分;各县区年度投资计划均下达至项目法人,得2分;各县区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规模以上水厂初步设计均按照要求完成了审批,得3分。资金落实:得4分,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均足额落实到位。

2、项目过程(满分59分)

本项自评得59分。建设管理:得19分,其中严格执行“四制”建设管理,得4分;各县区管材检测均合格,得2分;各县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得2分;各县区工程入户安装规范,得2分;各县区农饮工程水处理设施已安装并正常使用,得2分;各县区入户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得2分;各县区农饮工程均未发生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得2分;各县区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得3分。资金管理:得8分,其中各县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现象发生,得3.5分;各县区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得4.5分。运行管理:得26分,其中各县区均按要求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和水源保护范围,得2分;各县区水质检测中心均配备了专业检测人员、运行正常,规模以上水厂均设有水质化验室开展出厂水日检,得2分;市、县(区)均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得3分;各县区均设立县级维修养护资金,得4分;各县区建立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得3分;各县区定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位管理考核和通报,市、县(区)均设立和公布了农饮监督(服务)电话和邮箱,得4分;县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农饮工程两部制水价文件和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得4分;各县区均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经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各供水单位均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得2分;市、县(区)均按时填报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得2分。日常管理:得6分,其中市、县区分别在市级、县级以上媒体报道宣传了农饮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得2分;市、县区均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及材料等,得4分。

3、项目产出(满分14分)

本项自评得13.64分。目标完成:得6分,其中各县区均完成省级投资计划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和维修养护资金任务,得4分;各县区已完成本年度自来水普及率目标,得2分。供水水质:得7.4分,各县区设计供水规模3000m3/d的工程均按要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得2分,根据卫健部门提供数据,2020年我市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为94%,得5.64分。

4、项目效果(满分10分)

本项自评得10分。其中根据实地走访用户,各县区农饮工程均安装到户并通水,得4分;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各县区农饮工程用水户满意度较好,得6分。

四、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

(一)“十三五”以来取得成效

1.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至2015年,全市共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4.82亿元,年均投入0.93亿元。受资金限制,这期间建设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偏小,供水管网未能及时覆盖到位,供水保障能力提升较慢。“十三五”期间,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县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自筹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共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6.2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5亿元,省级投资3.27亿元,市县自筹11.61万元,年均投入3.25亿元。同时持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管护资金1105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6112万元,市县投入4941万元。实施了901处工程和846处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新增和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达265.0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7.26万人),有效促进了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提升、管网覆盖和管理水平升级。

2.自来水普及率持续扩大。2016年以来,我市围绕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和《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对于具备集中供水条件覆盖地区,大力推进管网覆盖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目前,我市农村供水人口498.05万人,规模以上工程供水人口406.51万人,占比81.62%,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51.48万人,占比10.34%,分散供水工程供水人口40.05万人,占比8.04%。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68.87万人,其中,规模以上工程供水贫困人口54.04万人,占比79%,小型集中供水贫困人口12.04万人,占比17%,分散供水贫困人口2.79万人,占比4%。2018年底实现了442个贫困村供水全覆盖,基本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较2015年底相比,全市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51%提高到了92%,全市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32%提高到了96%,远超十三五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任务。

3.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力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在平原区和江淮丘陵区,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选择可靠的水源,通过新建、改扩建规模以上水厂和管网覆盖、延伸,实现与城市供水相同或相近的供水标准;在深山区,结合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较优质的水源条件,因地制宜新建和升级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不断提升山区群众的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41处,较2015年底增加334处。其中规模以上工程94处(日供水千吨以上),增加5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747处(日供水千吨以下),增加329处;新增城乡一体化工程10处。总设计日供水规模达52.56万吨,增加16.88万吨;人均日供水能力115L,远超《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的皖西大别山区60L每人每天、江淮丘陵区40L每人每天的饮水安全标准。2019年我市遭遇了40年以来最严重干旱,累计有50万人供水受到影响,3.1万人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今年初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滞留,农村供水需求、高峰持续时间较往年大幅上升;今年7月份我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多处集中供水工程损毁,累计有183.42万人供水受到影响。在经历2019年历史罕见旱情和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7月份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全市84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稳定和饮水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市未出现1起区域性长期停水事件,未出现1例群众无水可喝情况。

4.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一是建立完善水质监管体系。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形成了“水利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卫健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网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水源水质检测”的监管体系。二是不断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全市有6个县区建立了县级水质化验室,其中,霍邱县建设的农饮检测中心在全省率先通过了CMA认证,水质检测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全市94个规模水厂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开展水质日检,有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50个乡镇均建立了乡镇水质化验室,落实了水质巡检。三是不断强化监管手段,生态环境部门每年丰枯水期开展水源水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季度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检测,水利部门每月开展水质巡检,市水利局采用快检设备对农村供水关键指标进行巡查。2020年卫健部门共抽检我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样632处,合格水样595处,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为94%,较2019年提升7个百分点,较2018年提升22个百分点。2020年3到10月,各县区水利部门抽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水样2199个,合格2176个,合格率达98.95%。

5.农村供水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我市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健全了市、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六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和考核、农村供水水质监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制度,这些文件的实施,使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打下了基础。针对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水量保障能力不强等方面问题。

(二)2020年主要做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对建设标准较低、规模较小的工程进行升级改造。特别是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后,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调度会,聚焦山区供水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部署,启动农村供水水质达标年活动,全力提升农村和贫困群众安全饮水保障能力。

1.大力加强督导调度。3月7日,我局就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就贫困人口饮水排查工作对县区水利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了视频培训。3月17日、3月24日、4月26日、6月5日六安市水利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农村饮水脱贫攻坚工作,对饮水人口排查清零、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水质检测等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对问题较多的县区进行约谈。4月3日省级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视频会后,当晚市政府副市长孙学龙就对会议精神进行进一步传达贯彻,并就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问题找的准、整改落实快,3月中旬以来,市水利局共组织督查检查78次,其中局主要负责人暗访3次,对283处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导,并现场走访和电话调查了3482户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印发简报68期,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有关县区水利部门,安排专人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2.全面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在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市水利局就对全年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谋划,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抽调11名同志成立市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办公室,专班推动农村饮水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印发了《在全市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针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关于村饮水安全保障的有关问题,市水利局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六水党组〔2020〕8号印发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消毒设施配备、水质检测和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等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六安市水利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护”巩固深化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纪检监察组对各县区农村饮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短板弱项,从纪检监察层面强力推动落实。

3.全面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清零行动。3月上旬我市全面启动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排查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力量对照饮水安全评价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和用水方便程度四项指标,对我市全部24.97万户68.87万名贫困人口进行逐户排查。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办公室加强统一指挥、协调;各县区水利、扶贫等部门共抽调388人,组成117个督导组,分赴各乡镇、村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和联合排查工作。排查以问题为导向,梯次推进,首先排查投诉多发的区域和各类督查检查发现短板较多的区域,重点关注0.97万户2.7万人分散供水贫困人口和4.75万户12.08万人山区小型集中供水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状况,截至4月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排查工作全面完成。通过排查发现贫困户饮水不安全问题6户13人,均是分散供水人口,已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开展的脱贫攻坚普查中,全市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涉及的四项指标普查结果全部为合格,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市级常态化水质抽检制度的通知》(六水办农〔2020〕245号),以水质抽检为抓手,开展常态化的运行管理监管,全力保障农村供水稳定、安全。

4.全面补齐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监管体系短板。针对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水量保障能力不强等方面问题。我市以金寨县为试点,以乡镇为单位落实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人员和经费,设立水质化验室,以村为单位设置管护人员,进一步规范了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促进了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质提升。按照市政府领导部署,3月份以来,我局全面总结了金寨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山区县进行推广,并向省水利厅、水利部报送,4月10日在省水利厅官网刊登,5月20日在水利部农村饮水红黑榜典型做法专栏刊登。舒城县、霍山县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舒城县出台《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压实乡镇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村级管理责任,每村设置专管人员,县财政每个管护岗位落实补贴3000元。霍山县修编了《霍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乡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设置村级公益性管护岗位。

5.认真落实整改,全面落实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措施。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真开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排查,发现舒城县有265处、金寨县有148处、霍山县有210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措施不到位,立即落实了管护人员进行人工加药消毒,全市山区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提升消毒效果,山区县区积极投入资金采购自动消毒设备,舒城县落实265万元、霍山县落实120万元,金寨县落实150万元采购消毒设备,5月20日前山区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全部安装到位。5月28日,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在舒城县组织召开了全省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现场会,舒城县做经验交流。

6.全面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落实县级水质巡检制度。各县区均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开展水质巡检,规模以上水厂每月巡检1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每年巡检1次,对分散式用水户进行抽检,全面加强水质监管。严格落实规模水厂日检制度。全市94座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室进一步升级完善,严格开展水质日检。省、市、县不断加大水质检验培训力度,提升检测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消毒效果,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在落实管护人员对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人工投药消毒的基础上,再投入535万元采购自动化、智能化消毒设备,5月28日,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在舒城县组织召开了全省水利工作现场会,对我市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日常检测。全市山区县涉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乡镇共50个,其中金寨县22个、霍山县17个、舒城县11个。乡镇共组建水质化验室50个,其中乡镇自建33个(金寨22个、霍山县8个、舒城3个),依托水厂建设17个(霍山9个、舒城8个)。根据水质检测结果,科学调整制水方案,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不断提高供水水质达标率。

7.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针对2019年罕见旱情暴露出的农村供水短板,去年年底前,我市及时谋划了一批提高取水、供水、水处理能力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前期工作。2020年我市共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3.02亿元,包括省下达投资0.38亿元,地方自筹资金2.64亿元,实施工程78处;争取省以上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0.53亿元,实施389处维修养护项目。目前,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基本完成,远超省下达投资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我市农村供水工程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8.不断提高农村供水服务水平。一是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市、县水利部门官网公示了农村供水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组织向贫困户发放了供水明白卡和服务卡,在水厂大门外醒目处或村委会等位置张贴水利部12314热线宣传画;全市规模以上水厂、集镇水厂逐步建立了微信服务公众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发布服务电话以及停水、维修等信息,提高群众对供水设施的保护和用水节水意识,便于群众咨询和投诉。二是紧盯问题不放。定期整理、分析市长热线、百姓畅言、市级举报电话投诉,并主动通过微博、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寻找问题,持续对情况复杂、供水设施相对薄弱、群众反应问题较多和民调满意度偏低的地区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暗访和电话抽查。今年以来共处理回复省级以上转办投诉21件,处理通过市长热线、百姓畅言、微博及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值班电话等收到群众咨询投诉1192起,所有咨询投诉均及时办理回复到位,问题较多地区列入督查检查重点关注区域。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市、县水利部门采取理论教学、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了26次农村饮水安全有关政策和标准、运行管理、水处理工艺、水质检测、消毒技术、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帮扶、重点指导、逐个考核等多个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三)典型案例:特殊时期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1.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供水安全。年初疫情发生正值春节集中返乡时期,是农村供水高峰期。我市高度重视疫情期间饮水安全保障工作,1月底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工作责任、值班值守,畅通服务渠道,全力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和供水单位的农村饮水疫情防控责任。市级建立县处级干部包保指导县区制度,2月初组织人员对部分供水工程疫情防控和供水保障情况进行抽查,密切关注供水运行状况,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全力保障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二是强化水质监管。加强水质监管,加大取水口和水源地巡查力度,加密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日检、抽检频次,严防发生水质异常情况。细化应急供水预案,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备件备品齐全有效,应急保障责任到人,遇突发情况,优先保证居民生活供水水质安全。三是强化安全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供水单位管理和技术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班,制水生产区采取封闭式管理,认真做好水厂运行相关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对供水单位制水生产、维修养护等工作人员每日进出水厂均进行消毒。四是强化供水服务。在市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公布了市级和各县区供水咨询服务电话,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做好舆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水费收缴,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抄表、不进行催缴,严禁疫情防控期间因欠费等原因停水断供。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为群众解决供水问题30余起,全市498.04万农村人口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平稳,有效保障了群众生活稳定。

2.迅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7月份续强降雨造成我市多处农村规模水厂厂区被淹、取水口冲毁、供水设施设备损毁,农村供水受到严重影响。灾情发生后,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汛期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和防洪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派出督导组会同各县区核查农村供水工程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区全力排查灾情,及时恢复供水。经查,洪灾造成424处(规模以上工程65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359处)集中供水工程出现不同程度损毁。造成取水工程损毁289处,输水工程损毁297处,净水工程损毁42处,配水工程损毁67处,输配水管道损毁442.9公里,累计有193.31万人(含贫困人口17.06万人)供水受到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设备损毁损失约4935.38万元。退水后,立即组织受灾供水单位启动应急方案,对农饮水毁工程进行紧急修复,有关县区从农饮管理中心和规模水厂紧急抽调精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指导各受灾规模水厂抢修工作。各供水单位立即开展架高设备、烘干电器、维修管道等工作,恢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取水口被洪水冲毁,一时难以恢复的,设置临时取水管道保障临时用水;对供电设施一时难以修复的,架设柴油发电机保障临时供电;同步开展供水管道的排查维修。经紧急抢修,65处规模以上水厂于7月25日全部恢复供水;35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于7月29日全部恢复供水,农村供水得到及时恢复,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申请加分项

1.全省现场会在我市舒城县召开。5月28日,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在舒城县组织召开了全省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现场会,对我市落实整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金寨县创新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我市在金寨县试点,以乡镇为单位落实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人员和经费,设立水质化验室,以村为单位设置管护人员,创新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并在霍山县、舒城县等山区推广。2020年3月,金寨县经验做法在水利部农村饮水红黑榜典型做法专栏刊登。

五、存在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发展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经过10多年发展,我市虽然初步建立了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吃水难、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农村居民对供水保障的要求不断提升,少数群众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远高于饮水安全评价标准,甚至参照城市供水标准评价农村供水现状,造成与其期望有差距。原先“群众对饮用水的需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已转化为“群众对供水保障的需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之间的矛盾”。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运行管护任务重。为加强农村供水设施保护,市、县政府均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等,但由于农村供水管网点多面广,农村供水管网常受因道路施工、乡村环境整治等工程损坏,例如,我市规模较大的金安区先生店水厂每天处理供水管网维修40起左右,虽然损坏次数较以前下降了近一半,但频次仍然较高,有些损坏位置短期难以发现,恢复不及时,导致供水压力降低、水质浑浊、突发停水等问题。同时,长期反复维修也致使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逐渐升高,根据调查,我市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已达到35%以上,远超设计标准,导致一些地区地势较高和边缘地区用户水压不足,建后管养任务较重。

(三)我市少数“公办私营、私办私营”水厂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当前我市农村供水主要经营管理模式。在水厂运行的初期,由于新的制水设备、设施性能较好,需要投入维修养护人力和物力较少;供水主要覆盖群众集中居中的地区,漏损率小,供水成本较低;前期入户费收益较高,经营效益较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较为平稳。但随着工程运行年限增加和供水覆盖范围向人口低密度地区不断扩大,一些工程供水设施老化,维修养护负担加重,供水管网漏损率和供水成本大幅度增加,加之个别私营水厂追求利益至上,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造成运行管理和服务难以到位,供水水质、水量稳定性差,供水保障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巩固提升,补齐短板弱项。结合2019年罕见旱情和2020年洪涝灾害暴露出的农村供水短板,围绕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护目标任务,全力争取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认真谋划、尽早启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坚持“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规模化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霍邱西临淮水厂、裕安二水厂等区域供水骨干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处理工艺,不断完善农村规模化、规范化供水布局,为顺利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夯实基础。

(二)坚持公益属性,保障长效运行。强化农村供水公益属性,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农村供水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对现状运行不畅的老旧工程和管理能力不足的管理者,采取逐步缩小供水范围、收回经营权、缩短经营期限、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兼并。落实以县为单位成立或委托专业公司统一进行城乡供水管理模式,高效推进、平稳过渡农村供水管理模式由“公办私营、私办私营”向“公办公营”转变和发展,不断建立完善建后管养资金投入制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效运行。

(三)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全市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市、县平台互通互联,实现94处规模以上水厂取水、制水到输配水的基础数据在线监测,逐步开发和完善安防监控、漏损数据分析预警、维修申报、咨询和投诉在线处理等功能。进一步加强农饮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制水工艺、水质化验等方面培训,建立完善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在培训内容上充分考虑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和短板,在参训名额上向山区和管理任务较重、人员轮训周期较长地区倾斜,促进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均衡提升。

七、意见与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我市是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任务重,农村供水设施基础较差,巩固提升和管护需要投资较大。恳请省水利厅加大对我市资金投入和补助力度,促进我市进一步解决水量和水质保障、长效运行等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好、稳定住、不反复。

(二)加大技术指导力度。近年来,省水利组织了水质检测、运行管理、消毒技术等一系列培训学习,我市和县区也积极开展专项培训,为我市农村饮水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提供了保障。但由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点多面广,农饮工作管理人员人数基数大,轮训周期长,业务水平提升速度较慢。恳请省水利厅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在培训频次和人员数量上对我市进行倾斜,帮助我市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高饮水安全政府目标考核比重。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负总责。建议提高政府目标考核中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所在比重,并补充细化相关指标,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源和供水设施保护、供水服务、扶持保障和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逐步走向精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安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自评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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