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巡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7-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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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正在运行政府网站47家,其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7家,管委、市政府部门和专项网站39家。本次巡查对47家网站及纳入“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矩阵管理的89家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经检查,全市政府网站合格率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8%,市民政局政务新媒体不合格(见附件1)。

2019年上半年,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共反映全市政府网站问题45条,相关网站主管主办单位对网民留言进行了核实、转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100%。市政府办公室对其中答复内容质量不高的10条留言予以退回重办。

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行排查摸底,经梳理市本级及汇总各县区上报情况,我市现有政务新媒体432家,(拟)关停政务新媒体127家,除市本级已建成“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外,各县区暂未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

二、主要问题

(一)少数网站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基本信息存在错误,如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六安等网站未及时将原域名变更为新域名。

(二)较多网站备案标识信息不准确。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网站仍在使用六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CP备案编号,未按规定以本部门名义申请备案编号,且至今仍未整改到位;较多网站存在公安机关备案、党政机关标识中的主办单位、网站名称、中文域名、英文域名、机构地址及职能等基本信息不准确(见附件2)。

(三)部分网站存在安全问题。部分单位网站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将考生身份证号码等公开在网站上;部分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

(四)政务新媒体建管不规范。部分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下基层政务新媒体长期不发声、不回应、无服务,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各县区政府未建设矩阵对辖区内政务新媒体进行有效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网站基本信息维护工作。凡因网站负责人与联络人员变动、标识信息变更、改版升级、栏目调整等情况,均需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逐级申报更正,确保网站基本信息完整、规范、准确。

(二)规范网站备案标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本级本部门“三定方案”,规范准确填报网站备案及标识中的主办单位、网站名称、机构职能等,部门网站主办单位和网站名称为单位规范全称,中文域名原则上为“单位规范全称或简称.政务(公益)”,机构地址及职能变更的应及时同步变更;部门网站应以本部门名义申请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编号等,备案标识不准确的要及时联系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公安机关和编制管理机构等进行更正,并于7月31日前整改到位同步更正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网站基本信息。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内容更新、有效回应、服务提供、“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级审核制度建立落实等运维管理规范情况。各县区要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将保留下来运维规范的政务新媒体纳入本县区政务新媒体矩阵,要加强矩阵内政务新媒体监管,多次检查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关停。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7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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