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获得国家、省级表彰激励和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奖励办法(试行)》(六人社秘〔2021〕139号)规定,截止2021年9月25日,经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奖励办法”条件要求的奖励项目32项(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379466,0564-3378271。
附件:《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等表彰激励情况统计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等表彰激励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受奖单位名称 |
表彰激励事项 |
表彰激励主体 |
表彰激励文件 |
受表彰 激励时间 |
1 |
金寨县 |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奖牌 |
2021年2月 |
2 |
市市场监管局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督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 |
2021年4月30日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4 |
市民政局 |
大力培育发展养老、健康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5 |
市人民检察院 |
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
省委 |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表彰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皖〔2021〕240号) |
2021年6月30日 |
6 |
市水利局 |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
水利部 |
水利部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水人事〔2021〕62号) |
2021年5月28日 |
7 |
市水利局 |
2020年全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防汛救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号) |
2021年1月7日 |
8 |
市水利局 |
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74号) |
2021年5月15日 |
9 |
市水利局 |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10 |
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11 |
市自然资源局 |
为省级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耕地指标成效突出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12 |
市人社局 |
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74号) |
2021年5月15日 |
13 |
市人社局 |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14 |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
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74号) |
2021年5月15日 |
15 |
市卫健委 |
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74号) |
2021年5月15日 |
16 |
市财政局 |
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市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17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0年全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 |
省委、省政府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防汛救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皖〔2021〕1号) |
2021年1月7日 |
18 |
金寨县 |
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 |
住房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名单的决定(建城〔2021〕15号) |
2021年2月1日 |
19 |
金寨县 |
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0 |
金寨县 |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1 |
金寨县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较快、成效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2 |
金寨县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3 |
金寨县 |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成效显著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4 |
金寨县 |
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5 |
金寨县 |
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目标任务且及时组织验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打造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区、探索创新建管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6 |
金寨县 |
林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林业保护发展成效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7 |
金寨县 |
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健全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8 |
金寨县 |
医疗保险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有力、医保基金监管安全、医疗保障绩效较高、医保扶贫成效显著、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29 |
裕安区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较快、成效明显的区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30 |
霍山县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突出成效,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31 |
舒城县 |
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投资落实好、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
32 |
霍邱县 |
为省级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耕地指标成效突出的县 |
省政府办公厅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 |
202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