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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4-06-30   来源:六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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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200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六政办〔20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消费知识,提高维权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宣传名优产品,打造信用六安,市政府决定于3·15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系列活动的主题是“诚信·维权”。

    二、活动内容

    3·15期间,全市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维权”年主题,介绍3·15活动的安排情况,公布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介绍有关部门,在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方面取得的成绩。

    、动员社会各界参加。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组织宣传好这项活动。县区政府领导要发表3·15广播、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纪念文章,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地新闻单位要通过专题节(栏)目、热点问题点评,广泛宣传“诚信·维权”年主题。

    3、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诚信·维权”为主题的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各地于3月14—16日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散发宣传材料。金安、裕安两区的宣传咨询活动原则上仍在市人民路统一进行。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焚烧活动。各地于3月13日上午集中销毁各执法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并公开曝光。焚烧活动由各地工商部门牵头,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卫生防疫、种子管理、药监、文化等部门紧密配合。

    5、各地要采取往年行之有效的办法,挂横幅、贴标语、插彩旗、升彩球,并组织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努力营造活动气氛,做到既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

    6、组织一次市场大检查。3·15前各地有关执法部门要相互协作、统一行动,集中整治市场上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特别是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

    7、开展消费指导活动。在宣传活动中要突出消费指导。一是围绕家庭装饰、装修,开展以宣传科学、绿色家装为主题的消费指导活动;二是围绕商品房消费,开展旨在规范市场,促进商品房销售的消费指导活动;三是围绕农村消费,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资料”消费指导活动;四是围绕汽车消费,开展旨在推动汽车“诚信”经营和倡导安全、放心消费的指导活动;五是围绕国家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健康消费宣传指导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市2004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执法部门都要行动起来,围绕系列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列入到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力争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2、注重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年主题进行宣传,力争创新,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3、避免流于形式或不注重实际效果。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链接  
·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04-06-30)
· 转发市教育等部门(单位)贯彻省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 (04-06-30)
· 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意见 (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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