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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2-13   来源:六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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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2007〕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办“学习班”、随意征收违约金、乱罚款等违法行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象,阻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意见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30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意见的通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和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要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乱收费或以签定合同为名收取保证金、押金及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集中办班,非法关押当事人和株连亲属的做法;严禁对合法怀孕一孩夫妻采取强制补救和违反规定预征社会抚养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近期,各县区要进行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查和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切实堵塞工作漏洞。
  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主体合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内容合法,按照法定权限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不越权行政,不违法设定群众义务;程序规范,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做到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依法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活动,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依法加强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各地对已签的合同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合同文本不规范、签订程序不合法的要立即纠正。对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坚持事后征收的原则兑现违约金,严格征收程序,坚持分项立案调查,出据《履行计划生育合同通知书》,做到一人一项一卷,不得擅自征收违约金。对收取的合同违约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专项用于人口计生工作,不得采取分成的办法违规列支。严禁借签订合同之机违规收取押金,严禁乡镇自制票据收取违约金,严禁委托村收取违约金,严禁截留挪用违约金。
  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要本着积极稳妥和做深入细致工作的原则,坚决纠正简单粗暴、行政侵权、弄虚作假等错误行为。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工作纪律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防侵权行为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在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加强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按比例分成,坚决遏制“放水养鱼”现象的发生。要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认真清查和做好上访老户工作,严格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就地处理解决,最大限度的降低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技术常规操作,强化孕前管理,杜绝大月份引产。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注意相关政策的衔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因为政策的不统一、不平衡引发新的矛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地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坚决防止制定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导致基层弄虚作假或违法行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精神,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并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和舆情分析系统,提高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制定紧急重大事件新闻宣传预案,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及时澄清社会疑虑,坚决遏制恶意炒作。
  四、严格检查督查制度。市政府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出现重大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直接纳入“重点管理”,实施“一票否决”。各乡镇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各地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县区政府的同时上报市政府和市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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