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意见
六政〔2007〕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市商标事业发展,促进有关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与商标注册工作,更好地运用商标战略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现就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认识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种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条件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具有独特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充分利用本地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理特色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为手段,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积极引导商标注册人正确运用商标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商标信誉,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形成的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
(二)总体思路。按照我市经济发展和实施名牌战略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培育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增加商标注册总量,扩大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数量,争创省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进而发挥名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培育,全市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100件,注册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10件,争创原产地证明商标5件、集体商标10件、安徽省著名商标20件和中国驰名商标1—2件。
三、全市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点
(一)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品牌,巩固发展皖西白鹅、六安瓜片、霍山黄芽等传统品牌,积极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二)引导农业产业协会、社会经济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相关企业法人申请注册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证明商标,不断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积极发展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如优质粮油、特色水产、大别山茶油、名贵中药材、无公害蔬菜、名优茶和六安大麻等,指导有关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规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指导注册人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标识,争创省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确认、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与评价、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中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及质量监督工作。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地理标志使用的管理权,承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指导和质量管理责任,要积极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地理标志农产品,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经济发展。
五、加快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激励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要加强对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争创证明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宣传与推介,使获得各种商标称号的产品在销售价格、市场准入以及经济技术支持等方面受益。要加大奖励力度,对注册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获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帮助企业新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一次性奖励2万元。以上奖金均由同级财政支付。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