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邮箱: 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07-08-29   来源:六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206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六发〔2007〕1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全面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界定范围。全市林权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确权发证推进主体改革,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过理顺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业执法,促进林权流转,提高林业服务水平,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增效的目标;全面推进林业配套改革,逐步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林权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农村居民在承包林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以及其他土地拥有的,以及通过合法流转获得的包括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在内的林业产权。林权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晰产权、规范流转、放活经营。
  二、成立组织,落实人员。各县区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林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分管乡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村、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棒、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县、乡两级林权改革办公室,专司其职。在登记确权时,要推选责任心强、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的、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参与勘界确权,市、县、乡同时要确定专门人员参与指导和服务。
  三、充分调研,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林权改革意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层层制定林权改革方案。林权改革方案要充分体现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配套、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县级林权改革方案要报同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乡镇林权改革方案要根据已批准的县区林权改革方案制定,报县区政府批准,并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权改革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层层动员,深入宣传。从现在起,各级要层层组织动员和培训,重点是直接参与林权改革的乡、村、组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使他们充分领会和把握政策,熟悉程序,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林权改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确保林权改革工作不走样。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林权改革的始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专栏、发放宣传提纲、致林农的一封信、政策问答等宣传形式,把林权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方案等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林农手上,真正让林农理解、支持、参与林权改革工作。
  五、履行程序,整体推进。要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组织准备、勘界确权、建档发证、综合配套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的程序及时间安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县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凡是林权涉及到的地方,必须通过县、乡组织逐村逐组逐户进行确权发证,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林权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确保林权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统筹安排,落实经费。林权改革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要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外业勘界和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为自己办的事,原则上自我解决。各级财政必须统筹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图、表、卡、公示、登记建档、会议、培训等必要的经费,按事权划分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原则上按照每亩林地1元的标准,由县区和乡镇财政合理分摊。同时,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七、加强领导,科学调度。林权改革事关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林权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级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根据改革阶段要求,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列出重点活动安排,明确职责,科学调度,适时组织督查巡查,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权改革的政策、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金融部门要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为林农提供优质服务;新闻宣传部门要为林权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林权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县区乡人民政府要依法调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市监察局、公安局、林业局联合通告,约法三章,坚决打击制止趁机乱砍滥伐等不法行为。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林权改革工作应急机制,及时就地处理突发事件。部分县区基层林业站没有理顺关系的,要按照市委六发〔2004〕6号文件要求抓紧理顺,以利于林权改革工作的开展。

相关链接  
·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07-08-29)
· 关于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07-08-23)
· 关于表彰2006年发展县(区)域经济先进单位的通报 (07-08-23)
【浏览次数:206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Copyright 2008 www.l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电话:0564-3379979 E-mail: laxxb@luan.gov.cn 网站使用帮助 技术支持:安徽商网
皖ICP备05000057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