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农委关于六安市2007年水稻产业
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0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六安市2007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九大农产品基地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采取政策引导、行政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带动、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又好又快地发展粮食产业,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特别是稻米产业发展在三至五年内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六安市2007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市农业委员会
(2007年5月)
为深入推进全市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挖掘水稻生产潜力,现提出2007年全市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面积和产量目标:2007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580万亩以上,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10公斤,总产较上年增加10万吨左右,达到300万吨。
品质和品牌目标:总体质量提高一个档次,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其中,部分中晚稻和山区一季稻达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全市绿色、有机稻米认证面积达到100万亩。在现有20个稻米品牌的基础上,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稻米加工水平和档次,力争培育2—3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效益目标:通过增产增效、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加工增效,实现水稻亩增效益30元以上,新增效益2亿元。
二、工作措施
1、推广主导品种。在近年试验、示范的基础上,筛选确定主导品种,全市确定12个水稻品种为主导品种,早籼重点推广湘早籼7号,中籼重点推广丰两优一号、两优6326、新两优6号、协优084、Ⅱ优084、Ⅱ优明86、Ⅱ优086、天协1号、香两优68等品种,单季粳稻重点推广武运粳7号、双季晚稻重点推广皖粳9707等优良品种,力争全市优良品种覆盖率达95%左右,主导品种覆盖率达85%以上。
2、建立核心示范区。全市以沿淮沿淠中部(以优质中籼为重点),沿淮北部双季稻区(以优质粳稻为重点)为主体,建立450万亩优质水稻产业带。依托基础条件好、组织能力强、农民科技素质高、服务体系健全、产业化带动能力强的水稻优势产区建立省级、市县级核心示范区,其中省级核心示范区115万亩,霍邱75万亩,寿县20万亩,金安10万亩,舒城10万亩;市县级核心示范区200万亩(含省级),其中霍邱100万亩,寿县40万亩,金安、裕安、舒城各15万亩,金寨、霍山、叶集各5万亩。省级核心示范区内实行良种良法配套的农户,由省财政按每亩水稻补贴5元进行补贴,市级核心示范区由各县区自行制定政策措施扶持。对核心示范区各县区制定统一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行良种良法配套,确保核心示范区平均单产比非示范区增加5%,效益提高5%。
3、开展水稻苗情监测和品种展示。在裕安、寿县、舒城三县区建立水稻苗情监测点。相关县区要确定专职联系人,选择好监测田块,定期监测情况,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同时,在金安、霍邱开展水稻主推品种区域展示,由市种子管理站落实在金安区开展江淮杂交中籼的展示,由霍邱县落实沿淮单季粳稻展示。相关单位要选好水稻主推品种,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相应方案,组织好展示工作。
三、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一是继续大力推广以优质专用品种和超级稻为主的优质品种。坚持新品种引进、区域展示和主推品种年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重点县区、乡镇优质杂交稻制种基地,大力实施优粮工程和水稻优质化工程,力争水稻生产基地品种专用化。二是大力推广高产优质栽培技术。实行适期播种、培育壮秧、宽行窄株、定苗控苗、平衡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草鼠害等关键技术。三是推广轻简避灾技术,节本增效。推广旱育壮秧技术,全面提升秧苗素质;推广免耕少耕技术,实行保护性耕作;推广抛秧栽培、直播稻和机插秧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推广避旱,防高温热害等关键避灾减灾技术。四是推广水稻优质安全生产技术。充分利用我市优越的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倡导施用农家肥,筛选和应用经济有效的生物农药和肥料,配套物理、生物防控病虫草害,选用抗性强的优质品种,实行健身栽培,大力发展高档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对秋季空白闲田,各地要充分利用温光资源,加大再生稻示范宣传推广力度,以提高水稻产量。
2、政策保障。一要落实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措施,在水稻核心示范区积极探索水稻良种补贴与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挂钩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优质粮的积极性。二要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现有优惠政策,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力度,加强稻田灌排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三要扶持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壮大稻米产加销龙头企业,加快天裕米业、富康、庆发集团等稻米产业加工项目的实施,整合现有稻米加工企业,扶强扶优,提升规模。核心示范区均要与稻米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进行订单生产。四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政府引导、资金扶持、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稻米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促进分散生产经营向统一品种、统一插栽、统一田管、统一收脱、统一销售加工方向转变,提高水稻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营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提高稻谷产品订单收购率和品种一致性。
3、组织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水稻产业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区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领导组和专家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负责决策、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和具体行动方案的制定。二是建立联系制度。市农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县区,市专家每人联系1—2户种粮大户,负责品种推介、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专家联系乡镇和大户制度。三要优化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发挥作用,切实做好服务。市、县区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支持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的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水稻生产技术培训、市场监测,搞好苗情、病虫情、土壤能力和稻米质量监测。要扶持配方施肥公司、植保专业服务队、农机服务队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农资企业进一步为农民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各地都要制定以水稻单产水平、质量水平、品牌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技术培训推广水平、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绩效考评办法,加强跟踪检查和动态监测。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宣传保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实施水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二要实行领导示范片制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已分别在霍邱、寿县各联系一个万亩示范片。县、乡各级分管领导要建立自己的示范片,县级领导示范片不少于5000亩,乡级领导示范片不少于1000亩。示范片必须树立明显的标牌,有统一的技术方案和责任人。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实施水稻提升行动工作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