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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8-12   来源:六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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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市审计局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政府和省审计厅要求,现就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是省、市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全市审计机关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和谐六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此,市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将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同时,要求县区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领导,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二、精心安排,全面审计
  市、县(区)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围绕市政府工作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力度。除今年审计项目计划已安排审计的“新农合”项目外,对未纳入2007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民生工程项目,市局将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和我市项目的建设规划与实施进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3项重点工程项目,市局将从2008年起,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3项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和进度,纳入滚动审计项目计划,连续实施审计。
  三、突出重点,提高质量
  审计机关在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审计的过程中,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审计机关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过程中,市县(区)审计机关要根据十二项民生工程建设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同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宏观的角度、制度的层面,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审计执法,不断加大审计力度
  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进一步增强民生工程实施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结果,市局将根据《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报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告。县区审计机关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结果也要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五、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各级审计机关要主动大力加强与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在审计职责范围内,根据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不断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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