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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6-15   来源:六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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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市直单位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六办法〔2007〕14号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直单位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主要责任单位“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协同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于5月30日前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市直各单位要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责任制工作考评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3日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市直单位2007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第四次全会对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市直单位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568”计划、9项关系民生的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发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新形势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严禁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直事务管理局、市外办、市政府纠风办等市直单位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
  1、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建委
  3、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驻外办事机构进行专项清理,切实加强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
  5、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事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6、防止和纠正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监察局、市房改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直事务管理局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以增强“两情”、改进“两风”为核心,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工作任务:
  1、继续开展政风评议活动。不断改进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持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投诉受理中心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
  4、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执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基本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5、深入推进市属院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在招生、收费和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
  (二)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
  1、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2、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社、市政府纠风办
  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4、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6、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
  8、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一)查办案件。
  工作任务: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进一步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注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认真落实有关党内监督制度。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以及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二)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开展对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
  (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入推进厂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行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
  (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
  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2、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4、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5、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经委
  6、认真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市反洗钱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
  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完善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招标投标监管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2、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拔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3、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部
  4、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编办
  七、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采取有力措施,经常性、系统化地推进中央和省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两个纲要”的贯彻落实,确保在2010年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八、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工作任务: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担负起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推动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局面的进一步形成。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履行主办、协办单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报告制度。完善定期向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民意测评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工作任务: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当反腐先锋,做党的忠诚卫士;树公仆形象,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等规定,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注重把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相关链接  
·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三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和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活动安排表的通知 (07-06-15)
· 关于转发市绿化办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7-06-15)
· 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关于六安市城区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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