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12月15日)
办〔2006〕80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政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办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现将《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5日
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三大跨越”,构建和谐六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办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促社会稳定”为宗旨,紧紧围绕“三大跨越”目标,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整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的综合效能,搭建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的“连心桥”,传递政策资讯,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六安。
二、组织领导
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热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热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热线节目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运作方式
(一)编播构成。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主办,以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主体,六安电视台、皖西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参与组建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负责直播、追踪、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节目形式。总体流程是:介绍职能--接听热线--解答咨询--受理投诉--追踪反馈。具体安排是:节目时间为40分钟(每天早上7:10-7:50),除春节、“五一”、“十一”、双休日等节假日外,每天安排一个上线单位的负责人进入广播电台直播间,现场接听热线电话(同步开通手机短信平台),解答提问,受理投诉。同时,在六安电视台开设“热线追踪”栏目,每周末对该周热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报道;在皖西日报设政风行风热线“回音壁”栏目,每周对热线中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一次专题报道。在热线节目时段外群众还可随时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情况,由市政府纠风办梳理转办,办理结果由承办单位分别反馈或通过热线节目反馈,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上线单位。上线单位主要是与经济发展环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今年安排上线单位21个,具体为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含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六安供电公司。上述单位每月上线一次(由市政府纠风办具体安排)。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要求,视情对上线单位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上线制度。各上线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明确相关职能科室承办热线的日常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与市政府纠风办和热线节目组对接业务工作;制定本单位领导上线制度、上线预案制度、投诉受理处理制度、结果反馈制度以及资料报送归档制度。各上线单位和热线节目组要积极配合,做好每次上线的衔接准备工作,每次的上线预案、投诉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均要以书面形式分送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广播电台备案。热线节目组要严守新闻纪律和职业规范,制订必要的应变措施,强化技术保障,确保热线节目和相关栏目正常运行。
(二)认真办理投诉。各上线单位对热线投诉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限时办结。对投诉的具体问题,能当场答复即行答复;对需要采取具体措施才能解决的,要在下线后立即确定专人予以办理。一般性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难度较大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解决不了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热线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凡上线单位受理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一律不得借故推诿,必须先行受理,待下线后以书面形式当日报市政风行风热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对受理的需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热线投诉,由上线单位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单位联办;情况复杂的,提交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上线单位要有专门的热线简报或信息载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上线情况,不定期编发《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简报》,及时上传下达重要信息。对特殊性、复杂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送阅材料》形式上报市政风行风热线协调领导小组。
(四)严格绩效考评。各单位上线情况,每年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量化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以及纠风工作考评内容,综合量分。对领导有力、解决问题及时认真、社会反响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消极应付、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