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办发〔2006〕37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管理服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改善政风行风,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营造便捷、高效、安全、诚信、有序的投资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和谐六安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现将《六安市“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测评方案,与市级联动开展好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管理服务部门的评议工作。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25日
六安市“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三大跨越”,2006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改善政风行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周密组织,有序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形成合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该项活动在市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领导小组和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六个工作组,工作组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市级和县区本级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评议对象和参评人员
1、评议对象: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省垂直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市直公共服务单位。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的91个单位划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联系的部门(共2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招商局、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
第二类,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共31个):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民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直事务管理局、市地震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海事局、市盐务局、市烟草局、淠史杭总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
第三类,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联系的部门管理机构(共15个):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局、市建工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治安支队、市公安经侦支队、市公安防暴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
第四类,公共服务部门(共20个):六安供电公司、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工行六安分行、建行六安分行、中行六安分行、农行六安分行、农发行六安分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人民保险六安分公司、人寿保险六安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公司、皖西日报社、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2、参评人员: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市、县(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总数达万人(见附表)。
四、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用建设等情况。
2、效能建设。主要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失职追究、绩效考评等制度和作风情况。
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4、勤政为民。主要是坚持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利益,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情况。
5、综合服务。主要是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办事环节,方便基层,方便群众,完善服务程序等情况。
五、评议方法
(一)评议方式
评议以问卷测评方式进行,参加测评群体是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
测评表设定:总体评价:设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等次;分项评价:对五个评议内容分别设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逆向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设五个方面,供测评人选择。参加测评人员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也可对被测评单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测评表按统一设定的程序进行分类统计汇总,按一定的权数计算满意分值并按总体评价得分高低排序。
以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在《皖西日报》、六安电视台、六安广播电台和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对被测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测评单位。
(二)组织方式
问卷测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六个工作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问卷发放、收回,并进行统计汇总。
六个工作组及其分工:
第一组,联系领导:刘庆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组长:陈习中(市人大常委),成员:叶鸣(市政协委员)、邹文军(企业代表)、汪孟常(工作人员),负责金寨县、叶集试验区及部分市直单位测评。
第二组,联系领导:陈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组长:吕咏梅(市人大常委),成员:黄胜(市政协委员)、龙军(企业代表)、费明凯(工作人员),负责霍邱县及部分市直单位测评。
第三组,联系领导:张祥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组长:袁传省(市政协常委),成员:仇馨凤(市人大代表)、卫功年(企业代表)、杨军(工作人员),负责寿县及部分市直单位测评。
第四组,联系领导:李修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组长:汪萍(市政协常委),成员:朱学语(市人大代表)、汪显华(企业代表)、华中汉(工作人员),负责霍山县、六安开发区及部分市直单位测评。
第五组,联系领导:赵怀华(市政协副主席),组长:赵瑾(市政协常委),成员:邵萍(市人大代表)、张俊平(企业代表)、徐启久(工作人员),负责舒城县及部分市直单位测评。
第六组,联系领导:阚家平(市政府秘书长),组长:张寿安(市人大常委),成员:荣维国(市政协委员)、缪永珍(企业代表)、张晓林(工作人员),负责金安、裕安区及联系组织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公众(部分企业工商户、街道、社区、学校)中进行测评。
(三)时间步骤
评议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7年3月31日,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6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发展环境万人评"领导小组和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在《皖西日报》、六安电视台、六安广播电台和市政府网站发布万人评公告,市电视台在新闻时段打滚动字幕,宣传测评的目的、方法,公布被测评的部门和单位。
第二阶段,组织测评(2007年1月1日-2月10日)。6个工作组分头到市直和县区发放、收回问卷,收集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统计汇总(2007年2月11日-2月17日)。汇总测评结果并公布,梳理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四阶段,整改验收(2007年3月1日-3月31日)。2007年3月31日前,所有被测评单位根据测评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送市评议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并认真组织整改。市委、市政府将指定有关部门跟踪督促整改。2007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总结,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验收。
六、测评结果的运用
1、通报测评结果。通过皖西日报、六安电视台、六安广播电台和市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抄送省有关部门。
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对前6名(共分四类,第一类前2名,第二类前2名,第三类前1名,第四类前1名,下同)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2005年起连续3年为先进单位的,市委、市政府予以记集体二等功,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3、鞭策惩罚后进单位。对满意和比较满意得票率低于50%的单位,市委、市政府责成其整改。对后4名(共分四类,每一类最后1名,下同)的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在新闻媒体或全市测评总结大会上公布整改方案。2005年至2006年连续两年测评为每类最后1名的单位,发黄牌警告,由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戒勉谈话,并扣发领导班子成员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对省垂直管理的单位,比照市直部门惩罚措施,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从2005年起连续3年测评为每类最后1名单位,通过考核免去其主要负责同志职务,同时调离部分副职;对省垂直管理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组织调整。
4、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其评议结果列入市政府当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根据满意分值分别给予加分或取消评先资格。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比照执行。
5、召开测评总结大会。通报测评结果;表彰先进单位,对前6名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惩罚后进单位,对后4名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向大会作整改表态,连续两年为最后1名单位发黄牌警告。
七、其他事项
1、市“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由市“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
2、评议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工作组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汇报,不专门组织明察暗访,不得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3、除市“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工作组统一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测评问卷外,各被评议单位不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也不得发放征求意见函件。
附件:
参加测评人数一览表
单位:人
|
单位 |
合计 |
三级人 大代表 |
三级政 协委员 |
企业工商 户 代 表 |
机关事业 单位人员 |
备注 |
|
合计 |
10000 |
2621 |
1664 |
3000 |
2715 |
|
|
寿县 |
1162 |
443 |
219 |
300 |
200 |
|
|
霍邱 |
1238 |
481 |
257 |
300 |
200 |
|
|
舒城 |
1049 |
377 |
172 |
300 |
200 |
|
|
金寨 |
976 |
295 |
181 |
300 |
200 |
|
|
霍山 |
974 |
244 |
230 |
300 |
200 |
|
|
金安 |
1322 |
332 |
190 |
600 |
200 |
|
|
裕安 |
1326 |
345 |
181 |
600 |
200 |
|
|
叶集 |
217 |
10 |
7 |
100 |
100 |
|
|
市直 |
1736 |
94 |
227 |
200 |
1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