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邮箱: 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05-11-15   来源:六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185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
事务性活动的规定
六办发〔2005〕18号
(2005年8月16日)


  为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各类会议
  1、减少会议数量。凡通过电话、电报、文件等方式能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上级召开会议,下级不一定层层仿照开会。检查考核工作时,不以召开会议作为工作落实的依据。
  2、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凡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承办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副书记或市委秘书长审核后,报市委书记审批,重要会议提请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审批;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由承办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重要会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批;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报市委常委会议审批,特殊情况由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协调后,报市委批准。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必须报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批。
  3、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电视电话会议除外原则上开到县区,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一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报告、一个会议小结。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工作汇报或典型发言每人不超过10分钟,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市人大、市政协召开的有关会议也应按照精简的原则,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4、控制会议规格,减少领导同志陪会。凡省里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市里不得升格为市委或市政府的会议。除全局性会议外,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发表书面讲话,确需负责同志出席的,原则上只安排市委或市政府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县区党政负责同志参加。
  5、改革会议形式。全市性工作会议尽量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需要以会议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尽量在会后直接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
  6、规范发文程序。需要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发电的代拟稿,必须使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拟稿标签,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呈签,部门不得直送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收到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文件代拟稿,应直接转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理。县区、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签发,按规定程序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理,不得直送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或多头报送。
  7、控制发文数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电报已发至县团级且要求明确具体的,市里不再另发贯彻意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凡已开会布置,或主要内容已见报,或已印发会议纪要、会议材料,以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的,一般不再印发文件。
  8、控制发文规格。凡贯彻省里文件需要发文的,发文规格原则上与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相对应,一般只重点写明具体贯彻措施,不重复省里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凡属政府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由市政府单独行文,不搞党政联合发文。凡属市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一般不再由市委、市政府批转或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如果发文内容涉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在部门发文中注明“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
  9、压缩文件简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突出主题,简明扼要,控制篇幅。负责同志讲话一般不以文件印发,不称重要讲话。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外,《皖西日报》一般不发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讲话。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内容已见报,或会上已印发会议材料,或会后部门已印发的,不再编发《市办通报》或《六安政办通报》。确需编发《市办通报》或《六安政办通报》的,一般只刊登摘要《市办通报》只刊登市委书记、副书记的讲话,《六安政办通报》只刊登市长、副市长的讲话。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他负责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3000字。对一些不涉密的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可输入党务、政务内网,并允许下载。
  三、切实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
  10、严格市级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报批程序。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公务活动,均由所在机关办公室负责安排。县区、部门举行的会议、活动,一般不邀请省里和外市的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包括老同志)参加。确需邀请市厅级领导同志参加的,必须提前报市委或市政府负责同志批准;确需邀请中央、省部级领导同志(包括老同志)参加的,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申报。市级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礼仪性的庆典、剪彩、奠基、揭幕、周年纪念、合影、首发首映式及商务性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拜年、走访活动。
  11、严格控制各类检查和考评活动。未经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批准,一律不得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组织各类检查和考评活动。以部门名义组织的检查和考评活动,需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准。
  12、控制随员和陪同人员。市级领导同志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或调研时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在调研所在地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或现场办公会,一般不安排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同志全程陪同,县区、乡镇负责同志不得到调研地点以外的地方迎送。
  四、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检查
  13、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市级领导同志所在机关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带动各地、各部门抓好本规定的落实。
  1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工作。
  1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市有关文件精神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 关于印发《六安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05-11-15)
· 关于印发《六安市集中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具体方案》的通知 (05-11-15)
【浏览次数:185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Copyright 2008 www.l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电话:0564-3379979 E-mail: laxxb@luan.gov.cn 网站使用帮助 技术支持:安徽商网
皖ICP备05000057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