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集中开展信访秩序
整治活动具体方案》的通知
六办发〔2005〕16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集中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六安市集中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具体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的通知》(皖办明电[2005]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信访人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打横幅标语、书写大字报的;
7、身穿孝服、头戴孝帽、展示物品、物体的;
8、散发传单,静坐、下跪的;
9、打、砸公物,聚众闹事的;
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干扰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交通秩序、机关工作秩序、信访场所工作秩序的各种上访行为。
(二)进京、去省、来市长期滞留、无理缠访的,由信访人所在县区或单位带回,逐人制定处理方案,做好稳控工作。
(三)对精神病和传染病患者在发病期间上访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卫生部门控制后,交信访人所在县区或单位带回妥善处理,并做好监护工作。
对混在上访人群中的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由其所在县、区或单位带回处理。
(四)对不按规定到接待场所上访的,由机关保卫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
(五)对依法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对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信访工作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对发生越级上访尤其是进京、去省、来市上访的单位负责同志,不认真履行疏导、稳控和维护秩序职责的,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支持集体上访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措施
(一)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越级上访,尤其是进京、去省的上访老户名单交有关县区或市直单位,规定时限,提出要求,抓好稳控。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上访老户,要逐人制订整治方案,确定包案领导和包保责任人,确保稳控在当地。上访老户的整治方案须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市委、市政府门前的信访秩序,由市公安局及裕安分局、市委市政府机关保卫处会同市信访局维护。裕安分局至少要选派2名民警于工作时间内在机关保卫处值班室值勤,负责来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先期处置工作。
1、对来市委、市政府异常上访人员,应由公安机关处置的,由现场值勤民警及时带离现场,机关保卫人员予以协助。
2、对来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处置,按《六安市处置集体上访总预案》六办发20014号执行。
3、一旦发生来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异常上访,有关县区或市直单位的负责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及时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在30分钟内,霍山县、舒城县、金寨县和叶集试验区在120分钟内,其他县在150分钟内赶到现场做工作,并负责将上访群众接回。
三、实施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宣传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1、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对信访秩序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明确工作重点。
2、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方案,部署安排集中整治活动。
3、召开处理联席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义务。
4、编印有关学习宣传材料,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并通过媒体发布集中整治活动通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集中整治活动的自觉性和维护信访秩序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和维护信访秩序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10月10日)
1、对今年以来进京、去省上访老户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息访,集中解决一批进京、去省、来市上访突出问题。
2、对活动期间发生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法违规的信访工作行为进行整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自查,认真总结。
2、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从实现“三大跨越”、构建和谐六安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亲自处理;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2、要认真做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的,或敷衍塞责、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范围。
3、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把握重点,以规范信访秩序为目的,对经常发生违规非法上访的重点地区、无理取闹的缠访户及集体越级上访的幕后操纵者、破坏捣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肃处理。
4、要严格把握政策,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对大多数违规上访群众,要以教育为主。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接访任务的部门,要热情接待依法上访的群众,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5、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统一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