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六安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通知
六政〔200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六安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突出源头治理,注重日常监管,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保证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身体健康和全面建设小康六安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我市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年度目标
1、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规范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使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标准化管理覆盖率:2005年达50%,2006年达70%,2007年达8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2005年达80%,2006年达90%,2007年达100%。
2、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管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年增长40%以上,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产品数年增长30%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2005-2007年,每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07年,完成青年路菜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其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绿色市场。
3、加强肉食品市场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2005年达85%,2006年达90%,2007年达95%;定点屠宰检疫率:2005年达90%,2006年达95%,2007年达100%。
4、实行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等15类食品上市的安全准入率:2005年达90%,2006年达95%,2007年达100%;茶叶等其它13类食品生产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2005年达55%,2006年达85%,2007年达95%以上。
5、强化食品专业市场监督。市区大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县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零售商店进货索票索证率:2005年达75%,2006年达80%,2007年达85%。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站点的覆盖率:2005年达93%,2006年达94%,2007年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05年,在市县城区大、中型餐饮店和大、中专学校食堂全面启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06、2007年的覆盖率要分别达到90%和95%。
7、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2005、2006、2007年,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其达标率分别达95%、98%和100%。
8、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行政村(社区)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05年,乡镇建立食品供应网络的达30%以上,2006年达40%以上,2007年达50%以上;行政村(社区)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2005年达50%,2006年达80%,2007年达100%。
9、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2005年,摸清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抓好寿县炒货行业试点的基础上,对霍邱县粮食行业进行试点。2006年,对寿县、霍邱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在落实好粮食、儿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抓好茶叶行业的试点工作。2007年,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0、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得到查处。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关责任人得到严肃处理。
(三)具体任务
1、加大对食品污染源头的治理力度。(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一是减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二是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突出整治“瘦肉精”检出地区;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2)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和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模式。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3)发布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例行监测合格率不高的农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指导群众正确消费。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1)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继续开展“十查十找”活动,严密监控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等生产加工点,重点查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并依法处理。(2)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督促其按标生产并加强产品出厂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回访、巡查、年审、抽查等监管制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作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完成具备生产条件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其余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的专项整治,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4)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定点集中屠宰,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及加工注水肉、销售病害肉的违法行为。(5)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查抽检频率和覆盖面,重点放在集中生产相关食品的地区、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涉及人体健康的项目、城乡结合区域和农村。对问题严重的食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吊销许可证,将其生产的相关产品立即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1)加强食品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严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和退出关。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食品实行定期质量抽验。(2)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同时坚决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教育和督促业主召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3)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食品中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机构,建立食品绿色市场。
4、加大对食堂和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大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力度。
5、突出儿童食品的监管。抓好对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全面普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对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查处;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儿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6、抓好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的管理。加大对合法包装标识印刷业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和对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查处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
7、建立农村食品供应网络。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有效途径,引导合法、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到农村乡镇建立网点,形成销售的主渠道。同时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8、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和“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要求,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息披露和信用奖惩等制度。加强对各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跟踪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9、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积极宣传报道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坚决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
10、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打击;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三、阶段划分
全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年度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每年的1-2月,为宣传部署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宣传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每年的3-11月,为整治和督查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和年度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第三阶段:每年的12月,为总结检查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五到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据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质量先行,安全为重。
(三)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六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置预警机制和责任制度,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做到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四)规范信息收集及发布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按照市政府六政〔2005〕5号文件和《六安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充分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建立新的检测机构,通过加大投入,添置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检测标准等手段,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检验和检测水平。
(六)建立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要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七)抓好舆论宣传工作。以《皖西日报》、六安电视台、六安电台、六安食品安全网以及各种简报为平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大胆探索与实践,不断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