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办〔2004〕63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厅(2004)23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1、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4、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加强各有关县、区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刘庆德(市委副书记、 市委政法委书记)
方西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正耀 (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
刘养中(市政府副市长)
阚家平(市政府秘书长)
联席会议由刘庆德、方西屏同志牵头。
成 员:桑世学(市委副秘书长)
王文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庆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杨炳兴(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 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事处主任)
赵前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信访局局长)
胡 刚(市政协副秘书长、 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余 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兴香(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本信(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孙 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徐德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德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
曾庆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传道(市编办主任、市人事局副局长)
许 刚(市公安局局长)
魏 卫(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宋明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朝香(市经贸委主任)
彭启贵(市民政局局长)
王安义(市司法局局长)
李 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恩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长俊(市公安局副局长、机关保卫处处长)
王 琢(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诚(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中华(市农委副主任)
刘存国(市信访局副局长)
戴 农(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建国(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胡守炳(金安区委副书记)
李 强(裕安区委副书记)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赵前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余杰、张兴香、刘存国同志兼任。
根据当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联席会议成立7个专项工作小组,即: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李恩才同志任组长;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建委牵头负责,王庆和同志任组长;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黄朝香同志任组长;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曾庆丽同志任组长;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孙仁同志任组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问题工作小组,由市编办牵头负责,杨传道同志任组长;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杨长俊同志任组长。专项工作小组的设置根据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