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邮箱: 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04-11-17   来源:六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207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04〕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农委     2004年6月28日)

  为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禽流感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温家宝总理“乡镇兽医站,一要稳定,二要改革,三要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四要予以扶持”的要求,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畜牧兽医部门执法监督职能,发挥乡村防疫人员基础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组织健全、人员精干、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动物防疫网络新体制和新机制。
  主要目标任务:在疫病防治上,对牲畜五号病、禽流感依法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屠宰检疫,实施现场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到100%。产地检疫,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检疫达到100%。检疫动物的出证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户)、种畜禽场(户)、屠宰场(厂、点)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率达到100%。五号病强制免疫,所有存栏的生猪、牛、羊的免疫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免疫耳标挂标率均达到100%。畜禽死亡率,大牲畜控制在1%以下,生猪、羊3%以下,家禽10%以下。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档案齐全,执法行为规范,结案率达到100%。做好五号病、禽流感、羊痘、猪瘟、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的监测、上报工作。
  二、稳定和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完善动物防疫体系
  加强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搞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畜牧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市是畜牧业大市,也是畜禽产品外调的主要地区之一,年饲养生猪500多万头,家禽近亿只,动物防疫任务十分繁重。切实加强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当前畜牧兽医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基层防疫体系。要在稳定市、县两级动物防疫机构的基础上,切实强化乡镇和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已设立畜牧(水产)站或在综合站配备的畜牧技术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尚没有配备畜牧技干的乡镇,要抓紧于今年9月底前配齐。乡镇畜牧技干必须从事本职工作,不得随意拉用。抓紧聘用配备村一级动物防疫员,并要做到相对稳定。村级防疫员的配备,要按照既能完成所承担的防疫任务,又能确保有相对稳定的收入,通过认真测算确定。对动物防疫员的任用,实行自愿申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经县畜牧主管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动物防疫员资格证,由县或乡镇动物防疫组织聘用,合同制管理。
  2、健全动物疫情监测体系。目前,除叶集外,我市及所属县区均被列入国家级无规定疫病项目区,市要在原省级禽流感监测室的基础上,争取多方投入,完善功能,尽快建成为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中心;县区也要以此为契机,抓紧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室建设,配备相应设备。正常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除承担上级交办的监测任务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小区进行监测。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要设立疫情监测点;村级设立动物疫情报告员,可由村防疫员担任。实行疫情报告责任制,各级疫情监测员为直接责任人,村委会主任及乡以上畜牧兽医机构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建立和完善冷链体系。为保障兽用生物制品的安全、优质、高效供应,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对兽用生物制品实行逐级供应制度。市级建立供应中心,县区建立供应站,乡镇和重点村建立供应点,力争两年内建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防疫冷链体系,确保供应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具备与供应品种相适应的储藏和运输条件。
  4、建立动物检疫检验体系。市、县两级都要建立动物检疫站,可以单设,也可以与动物防疫监督组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要重点加强县区级动物检疫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使其能正常开展工作。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在乡镇派驻动物检疫执法人员,并合理设置乡镇和重点村的动物检疫报检点,公布报检电话。报检点应有专人负责,配备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检疫人员,产地检疫协检员由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的动物防疫员兼任。要加强管理,做到有报必检,检疫人员必须按照检疫规程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验证、消毒,在运输、出售前作出检疫结论,并对检疫结果负责,确保产地检疫率达标。
  5、建立动物防疫网络化信息管理体系。根据农业部及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市、县区两级动物防疫机构已全面实施了动物疫情网络传输工程,实现了动物疫情信息化管理。为了建成全市自上而下的动物防疫监督信息化、网络化系统,乡镇级也要把动物防疫、检疫、疫病监测、档案管理纳入议事日程,逐步实现电脑化管理。
  三、强化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的整体素质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广大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广大养殖户的科学饲养水平。认真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员、检疫员等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动物疫病诊疗队伍,实行行业准入制管理,动物诊疗人员一律凭取得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办理诊疗许可证。
  四、深化改革,推动动物防疫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坚持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和各级财政确保动物防疫经费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改革基层防疫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谁受益,谁承担。全面推行对基层动物防、检人员的考核制度,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不称职或不合格人员坚决清除出防检队伍。逐步执行基层防检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国家补助为辅,建立个人帐户,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维护基层防检队伍的稳定。
  五、加强领导,确保动物防疫网络建设顺利进行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对涉及编制、经费、养老保险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协调人事、财政、社保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关链接  
· 分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六安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工作任务的通知 (04-11-17)
· 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04-11-17)
· 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农村中小学校制度的通知 (04-11-17)
· 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04-11-17)
· 关于印发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04-11-17)
· 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的通知 (04-11-17)
【浏览次数:207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Copyright 2008 www.l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电话:0564-3379979 E-mail: laxxb@luan.gov.cn 网站使用帮助 技术支持:安徽商网
皖ICP备05000057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