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关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
创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办发〔2004〕22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市综治委关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八日
市综治委关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861”行动计划、市“568”计划,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推动我省经济快速增长、振兴皖西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为确保“861”行动计划和“568”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综治委关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04]21号)要求,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题和“861”行动计划及“568”计划,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在全市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密防范和打击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妥善处置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保稳定、创安全、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到哪里,创平安活动就延伸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实施“861”行动计划和"568”计划,强化大局意识,依法保驾护航,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活动内容
1、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为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实施,市成立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有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本地的创平安活动。重点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综治办要与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签订共建共创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建立一线工作机制。有关县区综治办主任、公安局长要参加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政法、综治部门,开展“严打”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县区、乡镇街综治部门要协同并督促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将治安办公室设到施工现场,同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在工程指挥部及施工工地,要落实“四个一”措施,即成立一个创平安活动组织,明确一名责任人,设立一个服务热线电话(市服务热线电话号码:0564-3379782),发放一张便民卡。
3、建立治安防范和应急机制。县区、乡镇街综治、公安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及施工单位要大力加强各种防范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防范和打击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相关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控制和化解群体性事件,防范团伙和重大违法犯罪活动。
4、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发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认真开展综合整治。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重点工程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适时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对打砸抢、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等严重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要做到露头就打,坚决予以铲除。综治部门要定期分析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形势,及时组织开展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聚众闹事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案、改进执法作风、讲究执法效果,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努力营造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重要性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的积极性。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深入开展对创平安活动的采访报道,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7、广泛开展相关服务。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公证、诉讼代理等服务。指导协助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稳定方面问题,要建立举报和快速受理机制,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实施“861”行动计划、“568”计划重大意义,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工程涉及地的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一线调研督查,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把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区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市里每年确定几项重点工程作为创平安活动的重点,直接联系,实行挂牌保护;县区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每年确定开展创平安活动的重点对象,实行挂牌保护,以带动面上的整体工作。县区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实行跟踪检查考核,把日常检查督促和阶段性考评工作结合起来。
3、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鼓励大胆探索创平安活动的新办法、新路子,并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4、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健全严格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把创平安活动同安全生产结合起来,把平时管理同年终考评结合起来,把对创平安活动的考评纳入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和综合治理模范县区、乡镇街的考评范围。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平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和评先表彰活动,对创平安活动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导致治安问题突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