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参加省综合性运动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通知
六政办〔200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六发〔2004〕10号)精神,为鼓励我市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参加省综合性运动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一、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是应届毕业生并达到普高分数线的,特招进生源所在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获四至八名的运动员,允许特招进入本市职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学。
三、直接带队一年以上,获1枚金牌运动员的主教练记三等功一次,获3枚以上金牌运动员的主教练记二等功一次,优先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四、对所有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教练员,按照不同成绩计发奖金。
五、在省运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城市户口,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
六、对为备战省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可分别授予先进个人、记功和市级劳模称号表彰。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