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
工及主办协办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六办发[2004]年10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六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及主办协办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职责。各主办单位“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协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的要求,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列入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检查,一并考核。
三、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四、2004年12月31日前,各主办单位要将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责任制考评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