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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133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07-12-09   来源:市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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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关于整合培训资源 使阳光工程真正惠及农民工的建议

    六安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每年有近2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但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一技之长,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简单重复的劳动,干一些重体力的苦脏累险的活。从就业情况来看,一方面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形成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一些大中型企业为招不到技术工人而感到苦恼,形成招工难、出现“技工荒”的尴尬局面。针对这一情况,从2004年开始,政府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即在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农村开展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工程惠及了广大贫困地区年轻力壮的劳动者,对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阳光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各自为阵,多头管理。“阳光工程”虽然是由农业、劳动、财政、扶贫办、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实施,但其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培训专项基金掌握在农口,而其他部门基本上未介入,同时教育、劳动、妇联、扶贫办等部门也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各部门各自为阵,相互间缺乏联系,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格局,使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陷入无序状态,造成资金投入的分散、培训师资的浪费和培训内容的“撞车”。二是培训与企业需求脱节。因培训的盲目性,一些农民工经过培训取得技术证书后,因与实际需要脱节,加之用工信息不畅,培训后不能及时安置到企业就业,转移就业率不高,挫伤了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效难以显现。
  
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事关全市乃至全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工程,本质上是政府行为和公益性事业。因此,必须强化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牵头,农业、劳动、财政、教育、科技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制订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二、整合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建议各级政府对所拔的各部门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用,同时有效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依托现有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使其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计划,由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依托乡镇分批分期组织农民工学员送到培训学校,再由培训学校根据企业的需求,统一实施培训任务。同时,也可适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
  
三、将培训与就业安置结合起来,实行培训与就业一条龙服务。各级政府的农民工培训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多与企业联系,根据外地和本地企业的需要开展订单式培训,将培训与安置就业挂钩,解决好农民工培训的“出口”问题,做到农民工学员能招得进、学有成、就业快,使广大的农民工真正能够从“阳光工程”培训中得到实惠,提高他们的收入。

办理反馈: 民盟六安市委:
  接到“关于整合培训资源,使阳光工程真正惠及农民工的建议”后,市政府认为提案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提出的意见针对性强,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果,增加农民收入。现就提案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根据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第24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于2006年12月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或选聘专人集中办公,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意见,分解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培训任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目前各县区都成立或依托成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领导小组,基本建立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体系。
  二、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培训转移机制
  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六政〔2007〕4号),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力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6.9万人左右。其中:农委部门实施“阳光工程”培训13万人左右;扶贫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培训1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培训27万人左右;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培训按有关规定办理,培训人数6.9万人左右;农民转移就业率力争达到85%以上。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培训转移机制。一是统一规划。明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形成市级指导、县区为主、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分工协作。在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招生、转移输出的基础上,明确生源组织由县区政府和农业、教育、扶贫、妇联、统计部门负责;学员的培训由学校和实训基地负责;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训学校、实训基地认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由政府挂牌、公布;培训资金的预算、拨付、监管由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学校、实训基地的基础设施等项目争取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三是分段作业。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均可参与培训工作。市政府将商定一批省属、市、县区重点骨干企业和有关驻军单位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义务实训基地。四是各负其责。按照“项目名称不变、实施单位不变、经费渠道不变、工作责任不变”的原则,经费争取、任务落实、工作总结仍由各部门归口负责。
  三、成立培训转移协会,加强协调服务
  为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组织协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等功能,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4月30日,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协会正式成立,这也是全省首家市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协会。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会长,市农委、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市农科教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会长,共吸纳各县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培训机构、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共240个会员。协会成立后制订了2007年工作要点,开展了企业用工需求及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情况专项调查。近日,协会组织了校企合作对接会,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的模式,部分培训机构与龙头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市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目前协会正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劳务品牌标志,并准备依托有关培训机构进行工商注册。协会还将组织有关培训机构到沿海发达地区召开劳务洽谈会,开展劳务推介和订单培训,有针对性开展劳务输出。
  四、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信息平台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的资源总量、地域分布、收入状况、培训意愿等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市政府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已经把全市126万农户的信息资料登记在册,7月底全部数据录入完毕。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依托开发的网络软件系统,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这在全省是首创,为下一步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提供了基础数据。
  五、落实补助政策,探索直补发放
  今年全市预计将投入各项涉农培训资金约12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阳光工程”资金近800万元。为从源头上堵住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漏洞,市阳光办和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文件,从2007年开始,财政补助资金全市统一采取打卡发放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培训学员本人。学员凭身份证和储蓄卡到银行领取补助资金。
  富裕农民在于减少农民,减少农民就要培训农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政府将一如既往,积极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着力培育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热忱欢迎民盟六安市委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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