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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区房产税收征管,减少税源流失的建议
近年来,六安市区老城改造和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商贸经济繁荣,房屋出租经营越来越多。经在裕安区地税局、城关分局调研提供的数据,在地税城关分局个体工商户和有限责任公司计3347户。约有2000户承租房屋经营,如按低标准每户1000元房租计算,应征收全年房产税400万元以上(2000×1000×12×17.55%=421.2万元);自营房屋全年应征房产税200万元。全年应征房产税600多万元。2006年实际入库房产税77.1万元,房产税流失500多万元。其他两区加市直分局在城区应征房产税有多少?又入库了多少?大约和裕安区差不多。六安城区房产税收大量流失,预计全年六安市城区流失房产税收1000万元以上。 目前,我市城区房产税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市、区两级对房产税征收不同步;2、税源分散、征收成本大;3、房主户籍不清、难以摸清;4、计税依据难以认定;5、原有的《房产税征收条例》对现在房产税征管工作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房产税征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房产税征管工作,在市区范围内同步征收房产税; 二、市政府牵头,由地税、公安、工商、房产等单位联合建立协调办公室,摸清税源户主、户籍,管辖区逐户征收,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三、在市区成立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一切合同由中介机构承签,由中介机构代征代扣房产税; 四、市地方税务局要加大征管力度,堵塞税收流失,要制定征收房产税的具体措施,为中介机构组织提供政策依据; 五、对《房产税征管条例》进行适当修改,对出租经营和自营户进行合理的界定,由承租方代扣代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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