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秘[2006]35号
市人大常委会:
去年10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市人大代表从关心支持的角度出发,对政府工作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当即批示要求认真办理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把市人大代表所提的22条意见和建议分解到市发改委等26个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反馈率100%。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市建设方面。有代表建议市政府在推进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集镇建设,实现城市建设与集镇建设相对接。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适度超前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六安中心城市和各县城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全市城镇化率由20%提高到28.7%。在抓好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镇建设,一是2005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六发[2005]15号),以指导全市农村集镇建设。二是市成立了农村集镇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农村集镇建设的指导和调度。三是按照中央、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日前,市召开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十镇示范工程工作会议,要求科学规划,抓好示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各项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集镇建设的资金投入。有代表要求市政府抓紧整修六安城区振华路,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市政府已经把振华路整修纳入2006年城市重点工程,市建委和市重点办已作了实地勘察并制定了治理方案,工程将于今年汛前完成。有代表建议加强城市公共卫生管理。为落实这项建议,一是进一步界定了城区环卫管理界限,对一些重难点区域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二是建立了快速反映机制,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大对街乡环卫工作的检查考评。四是合理使用环卫以奖代补资金。总之,我们将不断探索促进城区环卫工作新机制,力促中心城市管理上水平。
二、关于农村经济方面。有代表建议要加大农业产业化力度、加强农产品标准认证和加快六安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近几年来,我市按照“培育大龙头、建设大基地、强化大服务”的总体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了农村经济主导产业及区域布局基本明晰、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市场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的目标。通过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等措施,有力加快了全市农产品标准认证工作。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认证安全优质农产品94个,认证面积250万亩,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六安城区的蔬菜基地建设一直是广大城市居民关注的焦点,也一直受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目前,六安城区的蔬菜基地建设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与中心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健全配套服务网络,切实加快六安城区蔬菜基地建设,不断满足六安城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三、关于社会事业方面。有代表建议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质量。2002年,中央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全国开展了试点工作。2005年,我市金寨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县,全县实际参加人数48.73万人,农民实际筹资487.36万元,农民参加率达87.4%。2006年,我市没有新增县区,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配套难。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上级的重视,2005年8月,中央财政提高了补助标准,但要求地方财政相应增加配套经费,我市地方财政仍然难以承受。因此,提高农村医疗水平,要在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起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代表建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要加强指导。为此,市有关部门采取了规范流动人口管理程序、明确重点人群、落实双向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举报有奖和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等措施。
四、关于改革发展方面。有代表建议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在提高办件量和办件率上下功夫。市政务服务中心挂牌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努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截止2005年底,累计受理办件16.91万件,月均办理1.3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比较满意。从中心实际运转情况来看,抓好内部管理,提高办件量和办件率至关重要。中心运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已经从强力推进“项目、骨干、授权”三进中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中心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效能建设为内容,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二是以加大督查为抓手,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三是以加强教育为手段,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代表建议要提高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为落实这一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认真研究,提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六政[2006]6号),明确要求行政案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出庭应诉。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逐步健全在行政诉讼中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特此报告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