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消除“问题奶粉”事件的负面影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和安全意识,我县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开展婴幼儿奶粉及乳制品安全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开展集中纵向宣传。在对全县婴幼儿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印发了内容涵盖全县定点筛查和救治医疗机构名单、筛查和救治程序、国家公布的问题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液态奶有关信息等宣传材料28000多份,由各相关部门集中分发到各包保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按照"乡镇-村委会-居民组-户"的包保责任要求,逐级将宣传资料发到每家每户,实现了纵向宣传的全覆盖。
二是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媒体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并及时公布含有三聚氰胺成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液态奶生产企业、品种及批次。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积极做好解答释疑和舆论引导。
三是坚持企业自律,加强安全警示宣传。县内各大商场、超市及商店主动承担食品流通安全首要责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对经营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清理筛查,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奶粉”及时进行了下架和退货处理,并在醒目位置标注消费警示,对国家通报的22个奶粉生产企业和69个批次的“问题奶粉”进行公布。同时,在奶粉专柜设置了消费引导标牌,为消费者提供宣传引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