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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21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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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广泛宣传造势。在前段时期宣传的工作基础上,专题召开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工作会议,对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的认识进行再提高,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依法销售给具备资质的单位,零售企业全面执行“禁售”令,同时还要担任义务宣传员,利用经营活动向社会宣传有关规定。
  二是检查执法全面覆盖。组织开展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覆盖药品批发、零售单位,确保不留死角。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夜间飞行检查”,严厉打击“八小时之外”的违法销售行为。
  三是加强预警和监督。在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场所统一制作张贴“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提醒警示标识,提醒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禁售令”;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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