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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
   发布时间:2008-08-11   来源: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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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收费项目更名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并核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目10.45元,补测费按每生每科目10.5元收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在高中二年级按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技术素养等6个测试科目收取,不得按学科收费。此项收费标准从2006年秋学期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开始执行。
  市物价局已办理教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要求收费单位亮证收费,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主动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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