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寿县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内,县政府办公室的服务承诺书吸引着众多来往群众的眼睛。承诺书里对办文、办会、办事、提高服务水平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公开承诺,办公室负责人在承诺书中立下“军令状”:上述承诺如若不能兑现,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问责。这是寿县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年来,寿县县委、县政府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效能寿县、诚信政府,该县今年首批在46个县直单位中推行了服务承诺制。按照“公开、透明、效能”的原则,承诺的县直单位围绕首问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效能服务、廉洁服务等做出公开承诺。服务承诺制以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的形式,将本单位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投诉电话、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公布,方便外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办理各种事务。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和优化经济发展办公室分别编印了600本《寿县县直单位服务承诺手册》和《寿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文件汇编》,下发到乡镇、县直单位和所有外来投资企业,亮出了县直单位的“家底”。同时,各单位将服务承诺内容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服务对象直接检验各单位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服务承诺大家谈”专栏,组织和邀请首批承诺的4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亮相”,对本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能建设作出郑重承诺。
公开服务承诺为外地客商和广大群众在寿县办理各种事务开辟了快捷通道。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引进项目151个,实际到位资金6.3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53%,县行政服务中心即办件比例提高到63%以上,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99.9%,立项审批、环评初审、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签订、车辆营运证核发等10多件行政审批项目实现了即收即办,主要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也比以前缩短了一半。按照服务承诺制内容,今年3月份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在办理企业环评项目时,3个月内未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县效能办根据《寿县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责令县环保局按照超时默认制予以审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迎河五环米厂法人代表陆圣国说:“过去到一些县直单位办事是糊里糊涂,不知道该办哪些手续,现在这些单位都有了服务承诺书,办事程序、文件依据、收费标准让我们心中更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