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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出台 将严查乱收费
   发布时间:2008-08-29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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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我市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已于日前出台,我市今年各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进行公示。市教育部门将对新学期教育收费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城乡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至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的住宿费,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政府投资建的学生宿舍,寄宿生每学期可收取40元)。
  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按城区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指定的学校就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包括:按规定收取教材费,收取作业本费,标准与农村相同;收取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另外,高中阶段学校的收费分为三类:学费包括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按所选用的教材(物价部门核定的教材价格)据实收取;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王佳玲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各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进行公示,教育部门将与物价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违规违纪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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