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 策 问 答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相结合,以保障大病住院医疗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宗旨是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一)座落在金安、裕安两区范围内的全日制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含大专院校、中专、技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
(二)具备金安、裕安两区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含学龄前儿童);
(三)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的本区城镇居民;
(四)其他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纳入金安区统筹管理。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优惠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1、个人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40元。
2、其他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如何规定?
1、省财政按照统筹地区当期实际参保人员补助30元/人年。
2、市区财政补助3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0元/人年,区级财政补助10元/年)
3、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民政部门予以补助180元/年;重症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残联予以补助30元/年。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间开始办理?
城镇居民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在校学生按学年为缴费年度,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的保险费用,其他城镇居民按自然年为缴费年度,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缴纳下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的保险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六、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座落在金安、裕安两区的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每位学生交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二张,由所在学校所填报学生信息,经两区医保中心核实后,分别领取《金安(裕安)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证》发放每个参保学生(就读在金安、裕安两区内的大中小学生,不受外省市地区限制,农业人口的大中小学生也可办理登记)。
市属及省部属驻六安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按照属地原则参保,具体经办工作按学校驻地所在进行划分(有分校、分部的,按总校所在地划分),分别由金安、裕安两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经办。
七、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须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二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将相关信息整理后,上报两区医保中心核实后,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并发放每个居民。
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就医范围有那些规定?
城镇居民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药品、各种大型检查及诊疗项目,服务范围等规定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范围。
九、城镇居民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时应选择金安、裕安两区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十、城镇居民住院享有哪些权利?
1、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有权凭医保证、入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收。参保人员持证如遇拒绝,可向该院医疗机构医保办理或区医保中心投诉。
2、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应提前告知参保人员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绝发生的费用。
3、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要提供参保人员每日的费用清单或费用查询。
4、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时有权了解和核实本人住院期间费用发生情况。核实无误后可签字认可,结算医疗费用。
十一、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1、市内转院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填报《转院审批表》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上报两区医保中心审批。
2、市外转院由定点的二级以上机构填报《转院审批表》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上报两区医保中心审批。
3、急诊转市外的,可先转诊后审批,但审批手续必须在转诊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办。
4、市外转诊住院诊治时间最长为1个月(从入院开始计算),超过时限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必须携病情摘要到两区医保中心重新办理审批登记。
5、市外转诊期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携转诊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收费票据、出院小结等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做到药品、诊疗项目的数量、单价和费用清晰。资料不全不予报销。
6、市内转外期间发生的符合两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下部分费用按所在区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7、凡参保人员要求转院或转往确定范围外的医疗机构以及异地非急诊抢救住院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
十二、急诊抢救按政策的规定如何报销?
急诊抢救门诊留观72小时内死亡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急诊抢救和门诊留观72小时内住院,住院后24小时内死亡的门诊和入院医疗费用,视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十三、在校学生住院、规定病种门诊,比城镇居民还享受哪些优惠?
在校学生住院,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起付线以上统筹金支付比例对其它非城镇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
十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是多少?
1、其他非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3万元/人年。
2、全日制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少年儿童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8万元/人年。
十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有哪些规定?
例表:
|
医院类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三级定点医院 |
400元 |
50% |
|
二级定点医院 |
300元 |
60% |
|
一级定点医院 |
200元 |
70% |
十六、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时,总费用应先扣除哪些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2、部分付费项目中应由个人先支付的费用;
3、超过省物价标准的不合理费用;
4、与病无关的诊疗项目。
余下部分为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报销。
十七、门诊规定病种有哪几种?如何申请?
1、金安区门诊规定病种共有6种。具体如下:癌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白血症、红斑狼疮、肾移植术后免疫抵制治疗、精神病。
2、裕安区门诊规定病种共有7种。具体如下:糖尿病(需有一项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病期)、三期高血压、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经斑狼疮、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活动性肺结核病。
3、参保人员患有上述疾病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到首诊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慢性病种申请表,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鉴定意见,并报门诊就诊纪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4、符合两区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确认标准的,进经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发给《慢性病门诊就医证历》。
十八、城镇居民参保期间发生下列医疗费用之一的,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城镇居民在参保期间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生育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基金不予支付。
十九、在校学生因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享受何种待遇?
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急诊符合基本医疗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9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支付60%,支付最高限额为每年3000元。
二十、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疗基金如何补偿?
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伤残等级10-1级基金依次相支付400-4000元,直接导致死亡的基金一次性支付5000元。
二十一、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参加商业保险主要在哪些区别?
(1)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以医疗、意外伤导残方面的全覆盖。而商业保险是以意外伤害为主及在此期间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2)在校学生在享受医疗权利方面,高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办理程序方便快捷、手续简便,针对意外伤害、意外伤残赔付及时。
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管理工作量大,希望居民们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竭力为参保人员做好服务,对于未明之处及未涉及到的内容,可随时向两医保中心咨询。
金安区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3334383
裕安区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3315357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