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一、年检时间
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参检时间,5月21日至5月25日为市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市年检办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年检。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年检各部门提交的书式材料
(一)商务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06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
1、年检报告书原件;
2、审计报告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06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有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财政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审计报告原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06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四)国税、地税部门(各一套):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统计部门
1、年检报告书原件;
2、统计管理登记证原件;
3、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六)外汇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外汇帐户开户通知书企业留存联;
3、审计报告复印件;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原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4、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复印件(仅限有外债外汇转贷的企业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其外汇登记证失效,企业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
(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合年检程序
1、外资企业登录商务部年检网站http://www.lhnj.gov.cn/和国家工商总局年检网站http://wznj.saic.gov.cn/网上申报年检。
2、联合年检各部门网上审核企业所报材料。
3、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复审企业所报书式和网上材料,市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定于5月21日至5月25日。
对数据准确无误的企业,年检部门在本联证书上盖年检合格章,给予通过年检。
四、注意事项
1、仔细细阅读《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按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各项指标。
2、企业应当对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