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邮箱: 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药品信息查询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07-09-27   来源:六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作为患者首先要停止服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可疑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如果不良反应已发生且非常严重,应该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其他药品。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应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也就是可以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相关链接  
· 使用安眠药应注意哪些问题? (07-09-27)
· 为什么青霉素使用前要作皮试? (07-09-27)
· 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07-09-27)
· 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 (07-09-27)
· 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 (07-09-27)
· 针剂可以口服吗? (07-09-27)
· 打针比吃药效果好吗? (07-09-27)
· 如何看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07-09-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Copyright 2008 www.l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电话:0564-3379979 E-mail: laxxb@luan.gov.cn 网站使用帮助 技术支持:安徽商网
皖ICP备05000057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