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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流程
   发布时间:2007-09-28   来源:六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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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07〕10号)规定要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流程为:
  
子女需要在流入地入学或中途转入流入地学校就学的,其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基础教育科、股)提出就学申请,并提供流出地户籍证明、流入地暂住证明以及相对稳定的务工就业有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等材料。中途转学或借读的,还需提供流出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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