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邮箱: 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中小学借读费标准
中小学借读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7-09-29   来源:六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小学

借读费

元/生、学期

40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

 

初中

借读费

元/生、学期

60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

 

高中

择校费

一般普通高中

元/生、

三学年

最高限额5000

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六教明电[2004]35号

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市示范高中

元/生、

三学年

最高限额10000

省示范高中

元/生、

三学年

最高限额16000

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Copyright 2008 www.l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电话:0564-3379979 E-mail: laxxb@luan.gov.cn 网站使用帮助 技术支持:安徽商网
皖ICP备05000057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