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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房屋补贴的问题
来电时间:2021-01-10 11:21:16
|
问题类型:
咨询
金安区东河口镇毛湾村永红组村民来电反映:2019年7月自家房屋成危房,当时毛湾村村书记告知自家房屋翻建,后期会支付5千元的补贴,并称已将申请递交给政府,但至今未支付补贴,现咨询是何原因,请回复。(群众称自家并非贫困户)
回复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1-01-12 11:08:17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2019年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 经调查,您户家庭属性非4类重点对象,且住房未经安全等级鉴定、村评议、村公示等申报程序,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与东河口镇规划办联系,电话0564-26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