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房屋备案的相关问题

来电时间:2020-11-23 11:50 | 问题类型: 投诉
金安区中市街道碧桂园城市之光24号楼3305室业主来电反映:2020年10月份从碧桂园售楼部全款购买的房屋,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源是房管局安置回迁户剩余的房源,共计26套以商品房对外出售,其中14套房屋已备案,剩余12套还未备案,房管局要求开发商一起提交剩余12套房屋的备案资料,因其他业主个人原因,资料不齐全,开发企业将其中9套房屋齐全的备案资料上交,但房管局办理窗口拒绝受理,强制要求12套一起提交,现认为不合理,要求主管部门帮助资料齐全的房屋尽快备案,请处理。(4号楼303室、24号楼203室,204室、205室、206室等备案资料均已齐全。)
回复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0-11-30 16:3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关于碧桂园城市之光24号楼合同备案问题,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窗口未要求碧桂园项目开发企业一次性提交所有业主的备案材料。经核查,目前开发企业未提交该户的相关备案材料,我们已要求开发企业及时提交备案资料完成房屋备案登记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仍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92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