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本期访谈特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道军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话题,采用直接问答的方法,与广大网友在网上交流,敬请参与,积极发言。

各位网友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落实城乡居保惠民政策,推动养老金水平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社局对关注和支持六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网友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为我们提供一个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的机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前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与城居保。2009年我市金寨县、霍山县被确定为新农保首批试点县,2011年全市开展城居保试点工作,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从2009年试点以来,我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二个年头。十二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城乡居保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三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惠民政策,经过多年的连续提标扩面动态管理,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已达318.69万,实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下面我就近年来我市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介绍。

一、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大幅提高平均养老金水平。

从2009年试点开始,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5元。2014年提高到70元。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5元,提到75元。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和省大幅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第四次调整,提高至115元(裕安区提高至120元),2021年省级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2022年1月起还将再提高10元,那时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达到135元(裕安区140元)。持续提高基础养老金,不断满足和实现广大城乡居民享有更高水平、更高品质、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的美好愿望。

二、增加政府投入,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人均缴费水平。

我市以“提高缴费档次,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着眼点,加强宣传引导,在缴费人数“量”提升的基础上,重点在缴费标准“质”上有所突破。通过不断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城乡居民缴费档次选择的引导作用。2020年我市出台“两个机制”文件鼓励各县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引导激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叶集区5个县区部分档次缴费补贴标准远高于省、市标准。2016年我市城乡居保人均缴费水平全省第四,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2019年全省第二,并且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人均缴费水平达到507.44元,首次突破500元大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一百多元,位居全省第四位。我市人均缴费水平的逐年提升,既是各级经办机构大力宣传政策、创新优化服务的实效,也得益于政府财政缴费补贴激励机制。

三、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不断满足群众更高的参保需求。

一是一“减”一“加”,制度设置更惠民。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区在围绕如何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和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方面进行了一些开创性的探索,得到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1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取消100元最低缴费档次。2018年省里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纳了我市的做法,将全省的最低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200元。2018年我市在缴费档次设置上再次创新,率先增设4000、5000元两个高标准缴费档次,满足了部分参保人员的缴费需求,有效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2019年,省里又一次采纳了我市的做法,将全省缴费最高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

二是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引领居保制度发展新趋势。中央、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机制”文件中都明确提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我市人社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争取财政理解和支持,在财力允许范围内,积极筹措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和关怀落到实处。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年龄档次,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详细进行资金测算,扎实有序推进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水平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机制”文件,自2020年1月起,对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我市对高龄老人养老金倾斜政策,受到了国家、省的充分肯定,国务院网站、新华网、央视网、经济日报相继作了报道。人社部认为我市对65岁以上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为今后制定和完善城乡居保相关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引领了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新思路新趋势。

四、狠抓宣传,激励补缴,推动养老金水平高质量发展。

打好政策宣传的“持久战”。为了补齐我市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在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不高上的短板,我市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扎实推进各项宣传工作,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宣传动员始终是关键环节。各级经办机构以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紧抓“高质量发展”一个重点,活用线上线下两条路径,发挥缴费带头人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推行城乡居保政策村级宣传员制度,开展城乡居保政策村级宣传员培训工作,让基层宣传工作人员成为政策明白人、群众贴心人,让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的惠民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通过政策宣传,有针对性、系统性大力宣传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优势,将政策宣传与成效宣传相结合,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收益账。重点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多缴费长缴费,对即将到龄领取待遇的参保群众,倡导其以高档次补缴费的方式,提高养老金水平。着力提升我市城乡居保“当年人均缴费水平”和“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水平”两个指标。

经过十二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城乡居保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我市人均缴费水平507.44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11.42元,名列全省第四,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位居全省第五位,在四个同类市中均高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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