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联系(地址:六安市财政局大楼7楼办公室,邮编:237000,电话:0564-33782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积极履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职责,做实做细基础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全面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牵头职责,细化公开标准和细则,将预决算公开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安排专人对各县区开展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促进公开透明财政建设。准时公开2020年度政府预算报表及说明,含公共预算收入、支出、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32份文件及表格,以及六安市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及说明共计42张表格。安排指导和督促市本级80个部门于8月下旬向社会集中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公开范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细化程度、统一公开时间及方式)的要求,在巩固以前年度公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向社会交出一本“看得见、读得懂、问得到”的明白账。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开展了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清理按工作,对现存继续有效、予以废止的文件进行分类清理,清理结果上报司法局审核备案。主动公开了现存有效的文件目录表,发布了2008年至今我局制定的57份规范性文件,每份文件均提供PDF下载版本,方便群众查询阅读。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均按照季度发布备案说明。
三是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梳理市财政局(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权力事项共17项,廉政风险点18项。所有权力责任事项均公开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况,从源头公开财政权力事项,供公众了解查询,也提供了公众监督的窗口。按季度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其他权力事项运行结果共计42项。权力事项清单制公开的同时,做到权力运行结果流程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办件结果,促使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召开四次新闻发布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民申工程实施工作、财政支持社会报站情况和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解读。对《六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文字解读注重七要素解读法,图片解读注重关键内容解读的形象生动性。12月份在“六安市财政局发布”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官网、信息公开网上全面铺开《民生六安》系列政策解读,将33项民生工程解读将分为扶贫领域篇、“三农”工作篇、就业创业篇、社会保障篇、城乡服务篇和教育文化共六篇,各篇中均详细展示每个项目的目标、主要内容和具体举措。解读内容更透彻、方式更新颖、效果更直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跟踪等环节操作流程,对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内容不明确等事项进行分类处理,依法保障公众信息申请需求。所有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慎重稳妥,并提供了救济渠道,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申请公开需求。全年共收到公开申请共7件,通过网络渠道申请的7件,向社会公开的4件,非本部门掌握的2件,部分公开的1件。所有申请均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所有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均进行三级审核和分类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中无重大表述性错误。统一管理市财政局官网和局政务新媒体,官网上全年发布财政信息480余条,“六安市财政局发布”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00余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回复百姓畅言和市长热线共50余条,及时向网友解答了会计考试、资产报表等方面咨询。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财政信息宣传与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融合。按照市政府办安排,整合官网和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上嵌入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在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在“六安市财政局发布”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链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与皖西日报合作开设财政专栏,适时发布财政政策解读。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全系统梳理问题清单,集中式逐项销号整改,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每月向社会公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整改结果,每季度公布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监测结果逐项整改,上报整改措施,2020年度已发布16个整改结果报告、清单等。按月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互查,检查被查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的单项否决情况,是否存在更新频率过低和僵尸网站等现象,公布检查结果。同时按照第三方检查结果和互查结果开展自身官网和新媒体监测结果整改,整改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2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1.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存在以下方面薄弱点:意见征集不够全面、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够准确、政策解读亟需更加细化等。我局针对以上方面重点开展了几项改进工作:一是找漏点疏堵点。召开两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每季度的信息公开监测结果开展深度梳理,找出疏漏环节和未按要求公开的环节,整改措施落实到科室到人,确保在规定时点内完成整改。二是攻难点抓重点。向市司法局和市政务公开办请教规范性文件认定的规定等,深入学习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界定规则,重点完善文件认定、征求意见、制发和政策解读全流程制发机制建设内容。三是夯基点开新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月份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中发布了财政和国资“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期为1个月,意见征集结果将在规划发布同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我局将在薄弱环节上发力,整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升全体人员公开意识。计划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高全局人员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大意见征集力度。所有涉及社会公众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在上会前均开展意见征集,扩大意见征集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做好意见整理,在决策公布同时向社会发布意见征集结果。三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重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进展成效进行发布解读,规范化解读内容,丰富发布形式,提高公开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