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六安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科技局联系(地址: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三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7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020年,市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6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共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我局2018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经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办公室审核、局党组会研究后,共梳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2件。二是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网栏目目录,新增“六稳”“六保”工作专题。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具体举措信息公开。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六稳”“六保”重点任务,起草制定了《六安市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意见》、《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创新型六安建设。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发布报市场主体、保产业链等信息13条,主动宣传我局工作举措及成效。三是抓好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做好科技扶贫信息及部门结对扶贫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项目资金安排及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公开。2020年,我局共发布相关信息23条。四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市科技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及时发布《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第一批次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分配结果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第二批次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分配结果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第三批次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分配结果 》等信息。兑现奖补项目405项,资金3623.58万元,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五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及时转载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管理政策公开,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发布省、市科技项目申报通知公告、项目立项通知及经费安排等信息。2020年度,我局共发布政策类信息5条,项目类信息22条。六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围绕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固化解读工作流程,重点体现文件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今年共发布和转载图片解读5篇、文字解读10篇、专家解读1篇、新闻发布解读1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及《六安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均由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分管领导签批,业务科室办理,提出答复意见,并由业务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按照申请人要求的答复形式进行回复。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以纸质形式回复的1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的1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调整充实了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切实做好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工作。二是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按照《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了由发布员初审,办公室主任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政务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四)平台建设方面。
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栏目的日常更新,开设了“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写几句”专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意见建议。发布了《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网页漂浮广告。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监督保障”、“规划计划”及“招录(聘)及录(聘)用 ”等栏目进行了调整完善。加强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及时发布科技动态、科技政策及重要通知公告等信息。2020年,我局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3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5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印发《六安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精准脱贫、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工作专题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等5各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同时认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由专人对我局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泄漏个人隐私的情形。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发布了《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科室及工作时限。同时加强对下级科技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县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考察内容和具体要求。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季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的通报指出的问题,安排专人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我局共开展3次整改,并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了整改完成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6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12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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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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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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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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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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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不全、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局分管领导召集各业务科室,通报了季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现场分析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并分解到各业务科室,限期整改完成。二是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对我局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原有的11件规范性文件中,共有2件规范性文件实施已满5年,经局党组研究后,予以清理。目前共有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已全部在信息公开网公布,并提供了PDF版本,供群众查阅下载。三是补充完善脱贫攻坚相关信息。要求局相关业务认真整改脱贫攻坚信息内容不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由局农社科牵头,办公室配合,抓紧补发了科技扶贫阶段性通报、半年工作总结及年度帮扶资金清单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