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编制2020年六安市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扶贫开发局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扶贫开发局联系(地址: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五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85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扶贫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45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2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按照市政府新闻办和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要求,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四场新闻发布会,分别围绕“2019年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六安市‘县摘帽’情况”、“六安市‘十大工程’推进情况”、“六安市社会扶贫工程推进情况”,及时准确传递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过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2.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主动公开。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围绕“六稳”、“六保”涉及扶贫事项的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等政策文件和工作落实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3.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扶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常态化更新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并及时推送至市政府网站对应栏目,保证我市精准脱贫信息的高质高量和时效性,有力推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社会舆情热点回应,组织协调好局各科室对社会舆情热点的回应,对扶贫领域重点任务、热点事件、工作推进等,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市扶贫系统未发生突发重大舆情事件。
4.大力推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扶贫办编制的《安徽省扶贫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梳理市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时按质编制完成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各县区扶贫局编制《各县区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规范公开。
5.强化主动回应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回应和回应关切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发布信息等形式主动回应。对群众通过部门信箱和百姓畅言的留言,主动、及时、准确作出回复,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推送热点、焦点问题。全年共办理12317平台留言22件、百姓畅言16件、部门信箱5件、微博舆情7件、政风行风答复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实时更新依申请公开问题及答复内容,所有答复均做到答复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2020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一件为邮寄来信),均按要求、按程序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推动制度落实。制定《六安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六安市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六安市扶贫开发局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 》《六安市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等涉及政务公开的15项基本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强在线互动功能,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做到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二是加强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及信息安全管理。市扶贫局政务新媒体---“六安市扶贫开发局发布”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内容实行三审制,重点发布国家、省市重要扶贫政策及解读等内容。2020年微博发布262条、微信发布335条,三是加强个人隐私排查。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全年未出现过泄露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调整目录。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及时调整优化了栏目设置,新增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经验交流4个二级栏目。二是及时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和电子政务办要求,每季度做好政务公开和网站测评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通过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每月公开部门网站及政务双微监测结果整改情况,通过整改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及时总结经验。每个季度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经验和成效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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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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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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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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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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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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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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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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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但仍有改进的空间。一是责任落实仍需加强。目前,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完成,但在工作的沟通、衔接以及落实上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质量仍需提升。今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内容广度和深度挖掘还不够,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扶贫信息公开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提高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运行与维护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用等重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安市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