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银保监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银保监分局发布时间:2021-01-1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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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六安银保监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六安银保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72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行政许可结果165条,转载中国银保监会的政策解读59条,各类信息共计472条。通过银保监会官网安徽银保监局子网站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65条、行政处罚信息11条

1.围绕“六稳”“六保”做好监管政策信息公开。我分局及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开设“六稳”“六保”工作专题,及时发布纾困帮扶、利企惠民、缓解疫情影响、支持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同时,认真做好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市场乱象整治、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支持脱贫、扩大对外开放等监管政策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2020年,及时转载上级政策文件、发布本级政策共计32条,工作落实动态8条。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在《皖西日报》固定开设以六安银行业保险业为主题的专栏,加强对监管政策、金融知识、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等内容的宣传。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市广播电台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宣讲监管法规、政策,回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良好效果。全年共参与2次。二是畅通政民互动平台。高度关注百姓畅言、部门信箱等渠道,指定专人实时监测,并选派两名员工互为A、B角,确保及时监测并回复银行业和保险业负面舆情,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0年,我局回复百姓畅言24次、部门信箱1件、主动回应信息10条,未出现重大舆情。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分局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开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共监管”、“高质量发展”专栏,其中包含政策与文件、措施及成效、金融市场监管、金融政策、金融运行及回应、执法监管、执行落实情况等子栏目,对相关百姓最关心的政策信息进行公开,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等监管政策及成效的公开2020年共公开相关政策及解读41条,执行落实情况9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的。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每月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2020年,我分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及分配,年初将信息公开任务分配至各部门,由政务公开专员负责汇总,保密员初步审核,保密办负责人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二是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专项排查等整改工作,完善领导简介、内设机构、工作推进等栏目公开,及时公开非主动公开文件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安全、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体系。二是理顺管理体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分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信息公开任务分配至各部门,明确更新时限,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培训考核。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召开的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及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健全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及其他配套制度、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必须说明法定理由、必须经过公开工作机构审查。三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认真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保密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并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后公布,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1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正在研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正在研究

11

行政强制

正在研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仍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1年,我分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决策部署,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培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探索使用漫画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效果,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老年人金融服务、养老保险、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等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主动回应工作。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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