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残联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残联发布时间:2021-10-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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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残联〔2021〕46号

各县区残联:

现将《六安市残联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30日

  

 

 

 

六安市残联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在市政府对残联系统个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圆满完成,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的通知》(六政秘〔2021〕128号)要求,结合残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残联。

二、考核内容

六安市残联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共8项指标,单项按百分制考核,折合计算最终分值。

三、考核方式

(一)直接考核。按照市残联日常掌握情况、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服务平台数据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二)实地考核。根据市委督查办批准项目: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三项内容(其中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考核细则按照六安市残联六市残联〔2021〕32号执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绩效考核细则按照省残联2020年下发的考核细则执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考核细则按照安徽省残联皖残联〔2018〕87号执行,此次不再下发),采取第三方绩效评价形式实地考核。

四、结果运用

根据最终考核分数,得分前3名的县区残联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市残联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区残联,予以通报并授予“市残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在下年度涉残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是引领发展、转变作风、加强管理、推动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实绩。各县区残联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功夫下在经常,对照考核标准,突出个性工作的闪光点,找准共性工作的着力点,把工作抓出特色、抓成成效,真正用实绩实现争先进位,用实惠增强残疾群众的获得感。

(三)自查自评。各县区残联于2021年12月中旬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市残联。

 

 

附件  1.市残联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

2.六安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细则

3.六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保金征收考核细则

4.六安市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细则

5.六安市残疾评定补贴、“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文化进家庭项目考核细则

附件:附件1-5考核细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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