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二中关于对通过2019年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我校的教师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方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0-11-1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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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人岗匹配” “聘用管理”和“目标考核”的工作原则,现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进校,工作满1年且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新进人员。

二、考核目标

(一)建立健全人员考核评价制度。试用期考核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首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有利于完善用人机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充分发挥试用期考核的导向作用。通过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三、成立机构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关世宏

副组长:王建安      李守宏  尤奇志  罗会武

  员:马  骧  吴  斌  刘显洋  王立余  周以和

        陈今翌  宋玉祥  陈  刚  詹明忠  侯仁祥

  青  闫  俊  董  飞  杨振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任:阮 

  员:冯永明           

四、考核程序

我校在试用期内对新进人员进行深度考察,全方位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否胜任岗位要求。具体为:

(一)新进人员填写《六安二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认真填写不少于800字的试用期满总结。

(二)新进人员集体进行述职报告,考核组根据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综合表现,结合述职报告的内容,确定试用期满考核是否“合格”,并出具试用期考核意见。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方可正常办理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申报等人事手续。

五、考核不合格的认定及处理

(一)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师德师风方面存在较为严重问题,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后果的;

2.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项措施不到位的,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发声亮剑、与“两面人”作斗争等重大问题上思想摇摆、态度暧昧、言行不一的;

3.政治意识淡薄,拒不服从学校做出的各种工作安排;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能力不能适应教学及工作要求的;

5.经课堂教学评价和考核,被确定不符合教学要求的;

6.根据综合表现,被确定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7.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8.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9.有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现象被查实的;

10.私自进行有偿补课的;

11.发生违法违纪等情况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处理。考核工作组提出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并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核领导组研究,按规定程序办理辞退手续,报备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其他要求

(一)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总结报告。

(二)考核对象于在规定时间内将《六安二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和述职报告报校办室。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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